僧人自稱法號應為:釋某某(字號)、草字某某(字號)、衲子某某(字號)、沙門某某(字號)、比丘某某(字號)。而某某法師、某某禪師、某某律師、某某上人、某公上人、某某長老、上某下某這些稱呼,是他人依據妳的修為對妳的尊稱,切不可用於自稱。
法名有上下,但不必尊稱,若雲:“上某下某法師”,則成戴兩頂帽——上下其壹,法師其二。若加尊稱,則不必上下。所以善因法師著《學佛行儀》雲:“不得單稱名字,當稱某某長老、某老和尚、某老法師、某某大師。若面晤時,更不得提出名字,但可單稱長老二字,或法師,或和尚”。
擴展資料:
法號代表了不壹般的意義:
1、根據中國的傳統, 壹般出家人的名只有其師父、長輩才能稱呼,因此就跟俗世的人們有了名還要有壹個表字壹樣,比如諸葛 亮的名是亮,表字孔明,號臥龍先生。出家人也要有壹個法號被別人稱呼。
2、僧人取法名和法號沒有必要,但是這對於出家人 而言則是意義非凡。這就意味著出家人通過改名換姓等 壹系列舉措使自己徹底和前世割離,從此可以全身心地 學習無上佛法,參悟解脫人生,進而去度化世人。和俗世中的名字壹樣,法名也有自己的姓氏。
3、法名是師傅賜予的,是根據妳所入的宗派輩分排下來的,這個名字將會跟隨妳壹生,是教界裏認可的身份。
百度百科-法號 (宗教用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