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性質不同
1、藏傳佛教,又稱藏語系佛教,或俗稱喇嘛教,是指傳入中國西藏的佛教分支。
2、漢傳佛教,是以地理位置劃分的佛教派別,為北傳佛教中的壹支,以大乘佛教為主。
二、流傳地不同
1、藏傳佛教的流傳地集中在中國藏族主要聚居地區(西藏、青海、四川、甘肅、雲南、拉達克),蒙古,尼泊爾,不丹,印度的喜馬偕爾邦、和達蘭薩拉,俄羅斯的卡爾梅克、圖瓦和布裏亞特。近現代,藏傳佛教逐漸流傳到世界各地。
2、漢傳佛教流傳於中國、日本、朝鮮半島等地。
三、起源不同
1、藏語系佛教始於7世紀中葉,當時的藏王松贊幹布迎娶尼泊爾尺尊公主和唐朝文成公主時,兩位公主分別帶去了釋迦牟尼8歲等身像和釋迦牟尼12歲等身像,以及大量佛經。松贊幹布在兩位公主影響下皈依佛教,建大昭寺和小昭寺。
到8世紀中葉,佛教又直接從印度傳入西藏地區。10世紀後半期藏傳佛教正式形成。到13世紀中開始流傳於蒙古地區。此後的300多年間,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教派,普遍信奉佛法中的密宗。隨著佛教在西藏的發展,上層喇嘛逐步掌握地方政權,最後形成了獨特的、政教合壹的藏傳佛教。
2、漢傳佛教佛教:早在東漢初期即傳入中國。三國時期的佛教重鎮,北方以洛陽為主,南方則為建業。曹魏魏明帝大興佛寺,曹植也喜讀佛經,並創作梵唄。孫吳地區,當支謙、康僧會先後入吳,受孫權推崇。
孫皓稱帝時,本要毀壞佛寺,因康僧會說法感化,終而放棄。在蜀漢,佛教不是很興盛,舊錄相傳有蜀《首楞嚴》二卷,蜀《普曜經》二卷,但已逸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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