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法定節假日有關規定:不滿14周歲的少年兒童放假1天。所以,14周歲以下的孩子都是可以過兒童節的,而且能享受1天的假期。
我國在1931年曾經規定4月4日為中國兒童節。自從1949年確立6月1日為國際兒童節以後,世界各國紛紛廢除原來的兒童節,而統壹為"六壹國際兒童節"。
我國中央政府1949年12月宣布:以"六壹國際兒童節"代替原來的"四四兒童節",並規定少年兒童放假七天。
學校壹般會為此組織相關的集體活動,並要求學生正式著裝(普及校服前為白襯衣藍線褲)。此外,香港、臺灣的兒童節日期仍保留與中華民國壹致的4月4日。民間慶祝的方式多以送玩具禮物給小朋友,或陪小孩出外吃大餐或遊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