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項目,酒店管理;個人衛生用品銷售;物業管理;停車場服務;旅遊開發項目策劃咨詢;會議及展覽服務;信息咨詢服務(不含許可類信息咨詢服務);休閑觀光活動;遊覽景區管理;商務代理代辦服務;餐飲管理(除許可業務外,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
2、許可項目,住宿服務;餐飲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