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歷不是農歷。
農歷別稱陰歷,農歷是我國傳統歷法,又有陰歷、華歷、夏歷、漢歷、國歷等名稱,是壹種陰陽歷,取月相的變化周期即朔望月為月的長度,參考太陽回歸年為年的長度,通過設置閏月以使平均歷年與回歸年相適應,按照華夏始祖軒轅黃帝登基為元年。
陰歷,其計算方法是: 以太陰圓缺壹周為壹月,歷時29日12小時44分2.8秒,太陰圓缺十二周為壹年,歷時354日8小時48分33.6秒。每壹年的12個月中,6個單數月份(即1、3、5、7、9、11月)為“大建”,每月為30天; 6個雙數月份(2、4、6、8、10、12月)為“小建”,每月為29天;在逢閏之年,將12月改大月為30天。
該歷以30年為壹周期,每壹周期裏的第2、5、7、10、13、16、18、21、24、26、29年,***11年為閏年, 不設置閏月,而在12月末置壹閏日,閏年為355日,另19年為平年,每年354日。故平均每年為354日8小時48分。
按該歷全年實際天數計算,比回歸年約少10日21小時1分,積2.7回歸年相差壹月,積32.6回歸年相差壹年。該歷對晝夜的計算,以日落為壹天之始,到次日日落為壹日,通常稱為夜行前,即黑夜在前,白晝在後,構成壹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