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馬上停車,關掉引擎並打開緊急燈讓其閃亮;
2、發出警示,保護好現場,亮起危險警告燈;
3、情況估計,迅速估計現場情況;
4、護理傷者,切勿移動受傷者;
5、防止危險,關掉所有肇事車輛的發動機,禁止吸煙;
6、馬上求救,需要求救時,派人去求救或使用身邊的移動電話;
7、記錄現場,如事故發生時有目擊者,要立即記下目擊證人的姓名、地址及電話;
8、互換資料,包括車款、出廠年份、車牌號碼及有效日期;
9、及時報案,輕微交通事故可進行快速處理或自行前往交通事故報案中心報案;
(10)人員轉移,發生交通事故後,車上人員應當立即下車。
發生車禍有哪些行政處罰
1、造成特大事故,負次要責任以上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造成重大事故,負同等責任以上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3、造成重大事故,負次要責任的,處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罰款,並處吊扣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
4、造成壹般事故,負主要責任以上的,處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罰款,並處吊扣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
5、造成壹般事故,負同等責任以下的,處5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並處吊扣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
6、造成輕微事故,負有交通事故責任的,處5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並處吊扣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
7、發生交通事故後,機動車駕駛員有逃逸,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隱瞞交通事故真相,嫁禍於人以及有其他惡劣行為的,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