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準,現將2021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壹、元旦: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
二、春節:2月11日至17日放假調休,***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節:4月3日至5日放假調休,***3天。
四、勞動節:5月1日至5日放假調休,***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節:6月12日至14日放假,***3天。
六、中秋節:9月19日至21日放假調休,***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國務院辦公廳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