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法定節假日的確定與安排
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規,法定節假日是由國家統壹規定的,全民***同享有的休息日。這些節假日的確定與安排,旨在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
二、法定節假日的種類與天數
我國勞動法規定的法定節假日主要包括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等。這些節假日的天數根據具體情況而定,通常為國家統壹規定的天數。
三、法定節假日的休假與補償
在法定節假日期間,勞動者享有休假權利。對於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支付相應的加班工資或者安排調休。
四、法定節假日的適用範圍
法定節假日的規定適用於所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無論是國有企業、私營企業還是其他類型的企業,都應當遵守法定節假日的規定,保障勞動者的休息權益。
綜上所述:
勞動法法定節假日規定是保障勞動者休息權益的重要法律制度。它規定了全民***同享有的休息日,明確了節假日的種類與天數,以及休假與補償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遵守這些規定,合理安排工作與休息,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壹)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第二條規定: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壹)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壹、初二、初三);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