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夥伴能根據協議約定,在項目或產品的銷售收入中按比例分成或分享利潤,根據每個合作夥伴的貢獻程度來確定分成比例。
2、合作開發的結果是壹個具有知識產權價值的產品或技術,可通過授權或許可的方式,向其他公司或個人收取使用費用或特許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