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規範漢字表》的特點是通用性、規範性、現代性。
介紹:
《通用規範漢字表》是《中華人民***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配套規範,是現代記錄漢語的通用規範字集,體現著現代通用漢字在字量、字級和字形等方面的規範。
分級原則:
能夠入選壹、二級字表的漢字,是根據其使用頻率來確定的。采用了9個信息龐大的“語料庫”的數據進行了統計,其中,最重要的兩個語料庫是“國家語委現代漢語平衡語料庫”和“北京語言大學現代新聞媒體動態流通語料庫”,收錄的漢字量分別為9100萬和3.5億。
字表研制的遵循原則:
字表的制定,堅持了群眾路線,通過各種方式聽取廣大人民群眾的意見,尤其是基礎教育和文化普及領域所反映的意見,盡量滿足不同領域、不同文化程度的人群對漢字使用的不同要求。
字表研制的解決問題:
1、關於漢字簡繁問題
字表研制過程中,對繁體字恢復和類推簡化問題,曾進行過反復的研討。研制組最終得出的結論是:為了維護社會用字的穩定,字表原則上不恢復繁體字;將類推簡化的範圍嚴格限定在字表以內,以保持通用層面用字的系統性和穩定性;允許字表以外的字有條件使用,但不類推簡化。
2、關於異體字問題。
為尊重社會習慣,方便人們用字需要,字表將《第壹批異體字整理表》中的51個異體字收入表中,主要用作人名地名,如“喆”“渺”“堃”“升”等。對異體字不再簡單地提“淘汰、廢除”,但在使用上有明確要求。
3、關於字形問題。
字表對宋體字形進行了規範,依據《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總結和制定了字形規則,對壹些不符合字形規則的字的字形作了微調。字形調整的原則是:尊重漢字結構,遵循統壹規則,嚴格控制特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