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個體功能。
古語“生而知之者,上也;學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學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學,民斯為下矣”體現了教育的個體功能。
翻譯過來就是,有的人生下來就懂的那是天才;有的通過學習才明白道理,那是第二類型;遇到困難的時候,勇於探索敢於挑戰的,也是說的過去的。最差勁的壹種情況是,遇到困難也不求知,坐而待斃。
孔子把人性分為三等,壹等是“生而知之者”,屬於“上智”;二等是“學而知之者”與“困而知之者”,屬於中人;三等是“困而不學”,屬於下愚。中人有條件接受教育,可以對他們談高深的學問。社會上絕大多數人都屬於中人這個範圍,對中人的發展,教育能起重大作用。因此,這句話所體現的是教育的個體功能。
教育功能
1、教育的個體發展功能:指教育活動對個體發展所產生的影響和作用,它通常發生在教育活動的內部,通常也被稱為教育的本體功能、固有功能和首要功能。如:通過受教育實現個人身心的健康發展。
2、教育的社會發展功能:指教育活動對社會各個方面(政治、經濟、文化、科技、人口)所產生的影響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