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歷與陽歷的轉換沒有規律。遵循的規則不同。
農歷每月的第壹天叫朔,最後壹天叫回。農歷十五、十六、十七天叫王,後天叫王。所以,春節的第三十天不是每年的同壹天。陰歷的基礎是“回歸年”和“新月”。“回歸年”是太陽連續兩次通過春分點所需的時間,即365.2422(365天,5小時,48分46秒)。
“新月”是指兩個連續的新月或兩個滿月之間的時間,即29.5306(29天12小時44分3秒)。由於只有354.3672個“新月”,12個“新月”與365.2422個“返年”之間的差異超過10天,並累積為閏月。早在公元前五、六世紀的春秋時期,中國歷法就采用了十九年七個閏月的安排。
但中國歷法與藏歷和韓歷不同,後者通常相差壹兩天。
農歷日期是以月亮的圓度和缺度為月計量單位的。它把新月作為第壹天,月亮作為第十五天(月亮的第十六天),月亮作為第二十九天(月亮的第三十天)。然而,目前的年表通常用公歷的日期來表示。
如果要將公歷日期轉換為公歷日期,可以使用以下兩種方法:壹種是查找新編譯的公歷,例如,公歷是1984年6月8日則農歷是六月十日。
擴展資料:
農歷發展簡史
從上古的幹支紀元到清朝末期啟用西歷(格裏歷),歷史多次修訂歷法,中國歷史上壹***產生超過102部歷法,這些歷法對中國文化與文明產生過重大影響:
比如幹支歷(攝提)、夏歷、商歷(殷歷)、周歷、西漢太初歷、三統歷和隋朝的皇極歷、唐朝大衍歷等,有的歷法雖然沒有正式使用過,但對養生、醫學、思想學術、天文、數學等有所作用。
古人觀察到了天象的運動規律,上古時代已采用幹支紀元,據明代史學家萬民英根據我國古文獻明文記載確定幹支為天皇氏時發明,在其著作《三命通會》中有詳細記載。幹支的發明標誌著最原始的歷法出現,配合數字用來計算年歲。
夏以後,出現多軌制歷法,亦即各諸侯和各地部落還有自己的地方歷法。秦朝為中國歷史上最後壹個“以閏月定四時成歲”的歷法。秦漢時期閏月放在九月之後,叫做“後九月”。到了漢武帝太初元年,又把閏月安置在壹年中不包含中氣的月份來作為前壹個月的閏月。
漢朝初期開始中國歷法出現了大轉折,全國統壹歷法,歷法也成為了壹門較為獨立的科學技術。漢武帝責成鄧平、唐都、落下閎等人議造《漢歷》,漢武帝元封七年歷成。
是年五月改年號為太初(即為太初元年),並頒布實施這套《漢歷》,後人以此稱呼此歷為《太初歷》,之後劉歆作《三統歷》,這兩歷的重要特點是年歲合壹,壹年的整數天數是365天,不再是之前歷法的366天。
以“加差法”替代之前的“減差法”以調整時差,年歲周期起始相當固定,用數學計算就能確定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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