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規定在1月1日放假1天;
春節:規定在陰歷除夕(十二月二十九日或三十日)至正月初二放假3天;
清明節:規定在清明當日放假1天;
勞動節:規定在5月1日當日放假1天。
端午節:規定在端午當日放假1天;
中秋節:規定在中秋當日放假1天;
國慶節:規定在10月1日至3日放假3天。
註:春節和國企放假7天,其余4天屬於雙休日調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