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子曰:“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白話孔子說:“不在此職位上,就不要謀議此位之政。”
思考之壹如何理解“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論語註疏》曰:“此章戒人侵官也。不在此位,則不得謀此位之政,欲使各專壹守於其本職也。”
《論語註疏》上說:“此章戒人侵官也……欲使各專壹守於其本職也。”什麽是侵官?就是侵犯別人的官職,侵犯他人的職守。王安石《答司馬諫議書》中說“以為侵官”,就是這個意思。儒家講“名分”,君臣、父子、夫妻的關系是“名”,每個人的官位職位就是“名”,其相應的責任、義務就為“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名和自己的分。合乎社會道德的名分,就是社會穩定的根本;沒有名卻壹定要謀那個分,就會出現“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的亂象。《論語·顏淵篇》第11章,“齊景公問政於孔子。孔子對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雖有粟,吾得而食諸?’”所以孔子在回答子路關於“衛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時說:“必也正名乎!”壹定要名正!又說“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子路篇》第3章)《春秋》就是在名和分的前提下,進行明是非、寓褒貶的善惡的判斷,這就是在“微言”中彰顯“大義”。
孔子時期禮崩樂壞,具體到魯國,三桓專權,國君失位,因此,孔子說“不在其位,不謀其政。”這是警戒人們不要借著“謀政”的名義“犯上作亂”或者侵官。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這句話在論語裏出現兩次(另壹次是《憲問篇》第27章),第二次曾子又補了壹句“君子思不出其位”,做壹個君子,妳的思慮都不要超出自己的職責範圍之外。明朝張居正註解說:“凡人之居位,雖有大小尊卑之不同,莫不各有當盡之責,出位妄想,在己為曠職,於人為侵官。”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崗位,雖大小尊卑不同,但都有各自應盡的職責,妳不專註於做好自己位置上那些事、整天老想著別人應該怎麽做,這就是“出位妄想”。對自己的崗位就是“曠職”,對別人的崗位就是“侵官”。如果膽子再大些、實力再強些,像魯國的季氏,就敢直接把國君的位子取而代之了。日本學者伊藤仁齋說:“人各有其分而不能自盡,必好越位犯官,幹預其政,故夫子言此以為戒”。說壹個人如果自己的職位不能做好,就是壹定喜好越位犯官、幹預別人的政事的。所以夫子說此話來告誡世人。
孟子也說“位卑而言高,罪也”;《中庸》也講“君子素其位而行,不願乎其外”“在上位不陵下;在下位不援上”,都與此意思相近。
《孟子·離婁章句》中,孟子的學生對曾子和子思魯國和衛國做官時面對類似情況時的不同做法,“孟子曰:‘曾子、子思同道。曾子,師也,父兄;子思,臣也,微也。曾子、子思易地則皆然。’”陳祥道在《論語全解》中也舉例說“曾子不與越冦之事,孟子不以為罪”。陳祥道也舉例說“陽處父易中軍之班,《春秋》以為罪”,陽處父的做法,《春秋》認為是有罪的。
同樣的事,孔子怎麽處理呢?孔子在魯國當大司寇的時候,這是有實際官職,他就向國君提出建議“墮都”,要削弱三家的權力,收歸國君所有。後來孔子辭官了,沒有“位”了,魯哀公問他“何為則民服?”孔子回答說“舉直錯諸枉,則民服;舉枉錯諸直,則民不服。”“舉直措枉”講的就是用人原則,而不會說某某當舉,妳該用誰,不該用誰,也不批評三桓當如何。包括對景公的問政,孔子也只是說“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為政原則話,這就是“不在其位不謀其政”。《論語》裏,但凡國君問孔子,在位上,孔子就以具體為政來答;不在位時,他只講為政的原則,而不在政治實務上替國君拿主意。張栻說這就是:“止其分也。”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在上位者,不是看熱鬧、不關心,而是很關心、很想幫他做好,但我必須得放手、才最終對他好。在下位者也壹樣,妳老擔心上面的人做錯事,人家錯不錯還不知道、妳自己就開始自我保護了。如果妳能對上級有壹份信任,把自己該做的責任做好,努力在任何情況下都選擇最優的方案幫他做,這才是“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所以孔子說“不在其位不謀其政”絕不是推卸責任的,不是“各人自掃門前雪”,而是用來倡導更大的胸懷和更勇敢的擔當!妳要更信任同伴和更勇敢的接受不確定的成功或失敗!而恐懼失敗和不信任隊友妳就不會放手。
劉宗周說:“位凡局於上下皆是君子,居官盡心於職內,不侵越於職外,所以明守分也。”“上下皆是君子”,妳得相信妳的上下都是君子、都是有能力的人,妳才能“盡心於職內,不侵越於職外,所以明守分也”。如果妳覺得別人都不如妳聰明智慧、有能力,妳自然無法“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到處管。所以,“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可不是推卸責任,他是更有責任更有擔當的人說的壹句話。
“不謀其政”,不是真的不為人謀,而是要在清楚方向、總別關系,更有效率、更負責任地為人謀。因此,有時候清楚自己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