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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霆鋒和王菲復合,為什麽會有很多人看不下去

雖然他們既沒有觸犯法律,也沒違背道德,卻違反了某些人認知的傳統。看不下去的人,無怪乎來自幾個方面:

1、認為女人壹過四十就該清心寡欲,苦守等死,或者找個老頭子度此余生,否則就是騷浪賤,這部分人內心深處還活在裹小腳浸豬籠的時代。

2、認為謝霆鋒離婚就是拋妻棄子,這部分人的思維是單細胞草履蟲腦回路,根本不顧沒爭取到撫養權的事實。

3、認為謝霆鋒離婚後就不該再尋找第二春,就應該復婚,否則就不是好爸爸。這部分人都是沒有勇氣也沒有能力離婚的孩奴,表面是以孩子名義,實際是自己懼怕離婚後沒人要,或者找不到更好的人,以孩子的名義表面是指責謝霆鋒,實際是想給自己老公、男友警告。

4、純屬嫉妒眼紅心態。謝霆鋒作為鉆石王老五霸道總裁,按理應該喜歡如花似玉的小鮮肉,可他偏偏喜歡45歲高齡的王菲,多少女人眼紅嫉妒王菲,但又不好表露自己的嫉妒心態,只好以道德帽子來辱罵鋒菲兩人,他們看起來義憤填膺,振振有詞,實際都是無中生有。

實際上,更多人三觀很正,對鋒菲持支持態度。

愛時勇敢不愛時沈默,贏過大多數癡男怨女

我有壹個寫小說的朋友,她說,娛樂圈裏的那些八卦,是最上乘的愛情小說素材。壹來都是俊男美女,是愛情天然青睞的對象;二來他們的壹舉壹動都受到狗仔監視,情史無處可藏;三來,明星大多個性十足,不拘於尋常路;四是,在壹個高壓的名利圈中,人性的貪嗔癡與愛恨情仇都被催化得更明顯。

當我聽到王菲與謝霆鋒復合的消息時,第壹反應是,這是壹個多好的愛情故事。曾經的壹對戀人,在經歷各自的婚姻之後,此時妳未娶我未嫁,都是自由身,千帆過盡,仍然覺得還是對方最好,那就趕緊在壹起吧,還等什麽呢!

14年前,2000年,“鋒菲戀”首次公開時,這段戀情就已經展示了足夠“特立獨行”的基因。女主角王菲賦予了這段戀情強大的氣場,在31歲的年紀,在眾目睽睽之下,毫不猶豫地牽起了20歲小謝同學的手。王菲最讓人喜愛的地方,就在於她從來不屑於討好他人的勇氣與實力。壹個獨立磊落的自由人,為了愛情而任性,為了愛情而敢冒天下之大不韙,為了愛情而和親朋好友反目,說到底,都是捍衛愛情的勇士。相比之下,“我愛她,但是我父母不同意”、“我愛他,但是別人都不看好”、“我愛她,但我不敢去嘗試”,都是愛情的葉公好龍者。

更可貴的是,王菲能幹脆利落地承擔愛情的後果,無論是分手還是離婚,在愛的時候勇敢,不愛的時候沈默,不論他人是非,不嚕裏嚕嗦,不哭天搶地,贏過絕大多數癡男怨女。

而男主角謝霆鋒也展現了與之相配的我行我素,他身上也有壹份敢與世界為敵的叛逆與無所畏。我不是任何人的粉絲,也無意評價鋒菲二人的其他方面,但他們在愛情上的言行,足以讓我欣喜,因為他們鮮明地貫徹了愛情的第壹原則:在雙方都是自由身的前提下,愛情就是兩個人的事,其他人管不著。

他們現在的復合,就和當年他們在壹起壹樣,讓人眼前壹亮,仿佛看見這個世界的閃光之處: 愛情是個人的勝利,而不是對他人的妥協 。

王菲的這兩次戀情曝光,都打碎了社會對女性的固有期待:愛上小自己11歲的男人;離了兩次婚之後,在45歲的“高齡”依然如少女般地享有愛情。可是,這才是多麽正常與健全的人生:想愛誰就愛誰,想什麽時候愛就什麽時候愛。那麽多女人為了相差1歲的“姐弟戀”而惶恐不安,為了30歲生日而心驚肉跳,為了離婚分手而絕望怨恨——難道沒人意識到,這才是充滿了荒誕與殘缺的現實?如果滿足大家的期待就是過壹種悲催灰暗低自尊的生活,那又何不拋棄這虛偽的期待與祝福、去過另壹種明媚釋放的生活呢?

復合的“鋒菲戀”,再壹次與排山倒海的輿論抵抗,也再壹次顯示了重申婚戀常識的重要性:

壹,離婚以後的任何人,都有權利再追求幸福;

二,離婚以後,再談戀愛,沒有任何對不起前夫/前妻的地方;

三,離婚不代表不愛孩子,為了孩子的將就婚姻,對孩子的壞影響,比處理得好的離婚更大;

四,多次婚姻,或多段戀情,不代表沒有付出真感情,人這壹輩子,大多不會只愛壹個人;

從這些常識看來,“鋒菲戀”並沒有任何不正常的地方。相反,那些網絡上那些暴戾的評論,倒是指向了壹種扭曲可怕、非黑即白的“標準人生”:離婚的人就應該繼續以悲哀淒楚的面貌示人、與幸福絕緣;40歲以上的女人就要清心寡欲、斷了對男人的壹切念想、或找個老頭了此殘生;為了孩子,哪怕離了婚也要想辦法復婚;分手/離婚後妳愛上了別人,就說明妳從來沒愛過我!

娛樂八卦是壹面神奇的鏡子,能照出每個人內心的情結。在鋒菲復合的事件上,有人看到了年少之戀的朱砂痣,有人看到了前任的危險之處,有人看到了奸夫與淫婦。而我看到了壹個好的愛情故事,就像《甜蜜蜜》裏的李翹和黎小軍,在多年以後相遇,發現仍然愛著對方。愛情不會騙人,從王菲與李亞鵬新婚時小鳥依人的照片可以看出,王菲愛過李亞鵬,從謝霆鋒張柏芝曾經深情對望的眼神中,也可以看出,謝霆鋒愛過張柏芝。愛情的虛妄,是因為它難以長久,而愛情的真實,是它即使瞬間存在過,也是確切的無法替代的幸福。就像14年前,王菲和謝霆鋒坐在車上的青澀與興奮,和如今被拍到在家裏親昵接吻,都是實打實的甜蜜,如同地球圍繞太陽轉那般的真實與確切。

至於有人問:如果是真愛,當初又何必各自結婚?這也是問得糊塗,人很多時候就是要兜兜轉轉才明白真愛是什麽。何況,在生命的最後壹天,都有可能重新愛上壹個人呢。真愛壹說,總是太早太粗暴的論斷。退壹萬步說,如果真的有“真愛”,真的有命運裏念念不忘的那個人,能在多年後重續前緣,時間填補了當初的陰差陽錯或年少無知,豈不大大好過《半生緣》裏那令人扼腕的“我們再也回不去了”?

這就是“鋒菲戀”的好,它證明了,正常的愛情可能以壹種大眾不歡迎的姿態出現,也可能在充滿偏見與辱罵的地方開出花來。至於長不長久,又有什麽關系呢?誰又能大言不慚地說自己是愛情的先知呢?難道害怕失敗就不去愛嗎?

磊落地愛過,已是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