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壹)復制、出版、出售或者傳播淫穢電影、表演、動畫等視頻文件二十個以上的;(二)制作、復制、出版、出售、傳播淫穢音頻文件100個以上的;(三)制作、復制、出版、出售、傳播淫穢電子出版物、圖片、文章、短信二百張以上的;(四)制作、復制、出版、出售、傳播的淫穢電子信息實際被點擊1萬次以上的;(五)以會員制方式發布、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註冊會員超過200人的;(六)利用淫穢電子信息收取廣告費、會員註冊費或者其他費用,違法所得在1萬元以上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傳播淫穢的圖書、期刊、電影、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的。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組織播放淫穢的電影、錄像等音像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制作或者復制淫穢的電影、錄像等音像制品用於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向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傳播淫穢物品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