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種情況還是有點可能的,但是難度很大。畢竟妳跟他有聯系,妳送的他也收。他半年多沒換頭像,說明他不討厭妳們的關系。但是,他已經絕對明確的表示不會復合,說明他對妳的心已經死了。但是大家都不喜歡別人纏著他。妳越糾纏他,他越不把妳當回事。真的,那就是我。妳可以糾纏他壹段時間,然後故意晾壹個月,不要讓他覺得妳非要做他。
如果他執意不復合,那就放棄吧,給自己留點尊嚴。記住,不愛自己的人永遠不會被別人愛。
愛情其實就是個屁。真的無所謂真假。最喜歡的不壹定是最適合的。喜歡的終究會分手,因為我覺得有那段回憶就夠了,壹瞬間的美好才是永恒。我們最終會找到壹個最適合自己的人。如果妳偏執的認為自己最愛的才是最合適的,那就要看對方是不是最愛妳了。這個愛字,不是那短短的80天的“愛”。所以,不要在歪脖子樹上吊死自己,因為以後經歷的越多,遇到的人就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