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京津城際、京滬、滬寧、滬杭、武廣、廣深港高鐵、海南東環(海口站除外)、廣珠線、廣深線、文賦、福廈、甬臺溫線(寧波東站除外)車站間的動車組列車已滿足二代居民身份證檢票條件。
《鐵路互聯網售票暫行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在購票後、開車前換取紙質車票,然後進站乘車:
(1)使用居民身份證購票,但上車站或下車站不具備使用居民身份證檢票的條件。
(二)使用居民身份證購票,但居民身份證原件無法出示或無法在自動檢票機上讀取的。
(三)使用居民身份證以外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購票。
(四)使用同行者有效身份證件信息購買兒童票。
(5)購買學生票、殘疾軍人票。
(6)按所購汽車票的日期和車次停靠中途站。
擴展數據:
《鐵路互聯網售票暫行辦法》規定:
第二十壹條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證購票,且乘車站和下壹站均具備二代居民身份證檢票條件的,可以憑購票時使用的乘車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直接通過車站自動檢票機(閘機)辦理進出站檢票手續。
自動檢票機(閘機)在讀取二代居民身份證時作出的進出記錄,分別是鐵路旅客運輸合同的起止憑證。
第二十二條在汽車票區段中途出站的旅客,經自動檢票機驗證後放行。
第二十三條火車票查驗時,旅客應當查驗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和車票等信息;如果確認沒有客票信息,應該先補票。
乘客記錄應當填寫乘客的二代居民身份證號碼、姓名、座位等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在車站檢票時,確認旅客無票信息的,應當按照規定補票。
第二十五條旅客登機後需要換取紙質車票的,不得晚於車票上註明的登機日期起31日,逾期不予辦理,換取的紙質車票僅作為報銷憑證。
第二十六條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證作為乘車憑證的旅客在車站或者列車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的,車站工作人員應當將居民身份證號碼等身份信息記錄在旅客記錄中,事故檔案應當附有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參考資料:
中國鐵路12306-鐵路互聯網售票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