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第壹種人是天生不適合的人。雖然我們常說熟能生巧,但世界上還是有壹些人生來就是要學會開車的。他們需要花很長時間來學習駕駛,甚至有些人即使花了很多時間仍然無法掌握駕駛技術。這類人即使能順利拿到駕照,但在路上行駛時,還是很容易因為突發狀況而變得不協調,直接導致交通事故。
那麽第二種人就是那些不健康的人。有些人本身就有嚴重的癥狀,比如心臟病。雖然大家每天開車都會盡量小心,盡量避免交通事故,但這並不意味著只要小心就能保證出行安全。壹旦發生交通事故,那些患有心臟病等身體疾病的人很容易生病,這是非常危險的。另外,身體有殘疾的人不允許開車。雖然這些人可以通過安裝假肢來保證正常的日常生活,但是假肢畢竟不是原配肢體,難免會出現不靈活的情況。這種人開車會更容易發生交通事故,所以最好不要學開車。
第三種人是沒有交通意識的人。現在很多司機開車都不太註意交通規則,甚至不知道具體內容是什麽。往往是交警拿著罰單上門後,才知道自己違反了交通規則。這種人很容易增加交通事故的概率,還是不要開車的好。
最後壹種人是那種有“路怒癥”性格的人。其實這種人不應該學開車。他們壹般脾氣都很暴躁。他們在路上遇到開車不熟練的司機就會發脾氣,有時甚至直接找新手司機的麻煩。這其實是很嚴重的違法行為,所以為了保證自己和他人的利益,這些人其實最好不要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