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某員工扣除社保後,月收入4000元,年終獎20000元,那麽就有以下三種算法。
如果年終獎單獨按壹個月工資征稅,員工需要繳納的年終獎稅為:20000×10%(對應稅率)-105(速算扣除)=1895。
正常壹個月的收入納稅4000元,繳納的個稅為:(4000-3500) × 3% = 15。
年納稅額:1895+15 = 1910,1910+15×12 = 2090。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年度壹次性獎金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納稅人取得年度壹次性獎金,按壹個月的工資薪金單獨計算納稅,由扣繳義務人在發放時代扣代繳。
適用公式:應納稅額=員工當月壹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如果員工工資低於3500元免征額,需要在年底補齊差額後再計算)。
另外,不僅是年終獎,還有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高級將領、考勤獎等。應結合當月的工資薪金收入,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