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場停車場:中小型車輛半小時內按2元收費,超過半小時按每小時5元收費。24小時最高30元,48小時最高40元。
2.火車停車場:中小型車輛每半小時收費1元,停車24小時最高收費30元。大型車輛的收費標準是中小型車輛的兩倍。
3.其他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停車場:中小型車輛每半小時1元,24小時停車20元,夜間5元。大型車輛的收費標準是中小型車輛的兩倍。
小區停車費收入歸誰:
1,歸全體業主所有
小區公共道路或場地停放車輛的停車費、利用小區公共區域取得廣告廣告牌等廣告費用的收入、出租小區公共建築內業主按規定共有的管理用房和活動房屋的收入,均歸全體業主所有。
2、部分業主。
利用共用物業和設施獲得的廣告費、租賃費、殘值等利潤。應歸部分業主所有。比如,小區有兩套及以上房屋時,某壹套房屋產生的電梯廣告費歸該房屋所有人共同所有。
小區停車費是征得全體業主同意後收取的,需要對停車的人收取壹定的停車費。停車費的收益可能是全體業主所有,也可能是部分業主所有,要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分析。
綜上,連續停車,第壹次24小時收費不超過30元,第二次24小時收費不超過40元,第三次24小時收費不超過50元。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
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業主收入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