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汽車稅率計算:價外費用×10%,其中價外費用不含增值稅;
進口車稅率計算:應稅價值=(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購置稅金額為65438+汽車售價(不含稅)的00%,公式為:
新車購置稅=購車價格(含稅)/1.13*10%。
購買汽車需要繳納的稅費有:
1.車輛購置稅:壹般稅率為10%。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的規定,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為購買(包括購買、進口、自產、捐贈、有獎或以其他方式自用)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稅範圍為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和農用運輸車。
車輛購置稅實行從價計征,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價值×稅率。
如果消費者購買的是國產私家車,計稅價值將向經銷商支付全部價款和額外費用,不含增值稅(稅率為17%)。由於機動車銷售專用發票的進價中含有增值稅稅款,因此在計算車輛購置稅時,必須先排除17%的增值稅,即車輛購置稅計稅值=票價÷1.17,再按10%的稅率計算車輛購置稅。
2.車船使用稅:壹般在車輛投保強制保險時繳納。旅行稅是地方稅。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等規定的基礎上,應根據各地稅務局制定的具體管理辦法確定車船稅征收標準,可在繳納強制保險的同時繳納車船稅。車船稅是按年繳納的,各地征收的金額不壹樣。
3.增值稅和關稅:進口車17%增值稅和25%關稅。進口車購置稅=應稅價值×10%,應稅價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
第四條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10%。
第五條車輛購置稅的應納稅額,按照應稅車輛的應稅價值乘以稅率計算。
第六條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壹)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稅價值,為納稅人向銷售者實際支付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
(二)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完稅價格加關稅和消費稅;
(三)納稅人生產自用的應稅車輛的應稅價值,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含增值稅;
(四)納稅人通過捐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應稅車輛的,按照購買應稅車輛時相關憑證載明的價格確定應稅價值,不含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