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用戶可自助處理單次違法行為罰款200元及以下、累計記分小於12的非現場交通違法記錄。
交通違法自助繳費被警察現場處罰;本人名下機動車和非本人名下三輛機動車交通違法記錄自助處理;辦理全國範圍內本人名下機動車和綁定非本人名下機動車的非現場交通違法記錄。
操作:
2020年6月5438+10月14日,公安部交管局局長李江平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自2019年以來,已有9000余名出租駕駛人通過“交管1265438”手機APP在線辦理123余輛車。
6月1日2021日起,群眾如不方便辦理機動車登記、換領車牌等交管業務,可通過“交管12123”app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無需出具紙質委托書。公安交管部門還將全面推進與銀保監管部門的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