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壹無二,這種事情過去也發生過。浙江省3名學生的高考誌願也被篡改。篡改者是三個學生最好的朋友,當事人的身份信息很容易獲取。就讀壹年的河南女孩小劉與喬產生矛盾,於是喬偷偷篡改了小劉的高考誌願。偷偷改變自己意願的動機很可笑,希望上同壹所學校。學生小矛盾怕笑話。
這些學生的幼稚和嫉妒心理是可怕和可笑的。說到底是自私,是無知,是違背道德和法律的。通過不正當手段竊取他人隱私信息,給他人造成後果的,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對他人造成精神或身體傷害的,是要賠償他人損失的。
如果別人因為偷偷改誌願而錯失大學,無異於殺人。因為它毀了別人的前途,如果因為這件事當事人出了意外,那麽偷偷改誌願的人會被判入獄。不要以為偷偷改變自己的意願是壹件小事。其後果是無法估量的,有時可以直接斷送壹個人的前程,或者讓人丟了性命。
對私自改誌願的,堅決零容忍,加大處罰力度。他應該被取消入學資格。處罰太輕,不足以起到警示作用。以後還會有人繼續這樣做,最多只是罰款,關幾天。個人覺得應該加重處罰,才能達到處罰的目的。
同時要加強個人隱私的管理,不要輕易要求任何人泄露我們的隱私秘密。同時,高考網站要完善防篡改的功能標識。僅僅使用身份證號登錄,就可以更改意願,存在嚴重隱患。應該有特殊密碼才能完成操作。
加大對偷自願改的處罰力度,發現者將直接取消入學資格。情節嚴重的,予以判刑。只花壹點錢辦教育不是什麽警示。只是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