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業委會的組建過程
1.申請:符合成立業主大會條件的,業主應當向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籌備業主大會的書面申請,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書面申請後60日內負責組織指導成立首次業主大會籌備組。
2.籌備組成員的產生:壹般首次業主大會籌備組成員人數為5-15,首次業主大會籌備組成員人數為奇數,由業主代表、建設單位、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居民委員會組成,其中業主代表人數不少於籌備組總人數的壹半,籌備組組長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代表擔任。
3.籌備組成員名單公示:當地居(村)民委員會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內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業主書面推薦的籌備組成員名單,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4.開展準備工作:與小區業主溝通。現階段籌備組成員要積極動員,阻力更大,工作難度更大。
業委會的工作職責
1.召集業主大會會議並報告物業管理實施情況;
2.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3、及時了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督促業主繳納物業服務費,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4.監督管理規定的實施;
5.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