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終獎由公司的規章制度決定。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工資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支付差額部分;
2.公司不發年終獎,雙方可以自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他們可以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者調解後不履行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對勞動仲裁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85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工資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