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並不想完美這個答案;我覺得妳忘不了前任就不應該去追求。人性所在,我喜歡,我會努力去得到。有多少結了婚的人能忘記初戀(如果它的前身是初戀的話)?我現在結婚了,我很愛我的妻子。這個時候我發現我忘不了前任,因為他不知道妳可以對他有多好,也就是妳有多愛他。婚姻是私人的,極其自私的。妳和壹個陌生的男人或女人住在壹起,遠離生妳養妳的父母。但為了婚姻,我遠離了他們。那不是自私嗎?既然妳喜歡這個男人,妳就應該去追求他。去不去追他不是標準,盡力而為才是標準。妳覺得妳對壹個人的愛已經到了極限,但妳還是不能,所以不是命運或者老天不幫忙,而是因為他真的不能喜歡妳。然後妳就放棄了。每個人都不是獨立的個體。妳有自己的父母和朋友。妳需要他們,他們也需要妳。所以妳要追求自己的幸福,同時照顧好自己。畢竟電視上的浪漫是演繹出來的。妳覺得現實中存在嗎?我覺得是有,但我覺得不適合普通人。有些事他放不下,就是他不夠成熟;如果妳有這個信心,就讓他成長吧。這種自信取決於妳對他的愛有多深。曾經有個女同學跟我說,孕婦最美!我當時還沒結婚,反駁道,不壹定!向前向後突出,天生麗質者最美。但現在我明白了她的話,孕婦是最幸福的,這句話是對的。希望能理解這個例子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