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時,有壹個叫天等的州太守,心胸狹窄,專橫跋扈。因為他的名字叫“鄧”,州裏的人不準說任何和“鄧”同音的字。說起他的忌諱,還是有壹些淵源的...
莆田村,壹個依山傍水的村莊,在千裏之外的方圓。山、塘、田、田,樹木蔥郁,碧水良田。這些地方大多為村裏的有錢人田百萬所有。這個老地主——田百萬,雖然家財萬貫,身邊卻沒有兒子。於是,他花大價錢到處請風水,請專家占蔔。40歲的時候,我終於有了壹個兒子,把他當成了我的掌上明珠。算命先生說:“妳晚年得了兒子,就會升官發財,金銀滾滾來。”於是,他為兒子早日成官,取名“天等”。
田登,早產,頭很大,兩只小老鼠眼,擡頭,眉毛模糊,眼神難看,又矮又胖。從小性格倔強,家境富裕,總是欺負孩子,孩子也經常拿“凳子”取笑他。他無法忍受這種憤怒,於是他對父親田百萬說,“他們都拿凳子取笑我。等我長大做官,壹定要讓大家不再說這個詞。”
田登做官後,命令州內百姓不要說與“登”同音的字,而要用壹個字來代替——園中燈心草叫喜草,燈臺、燈罩、燈籠叫照明、遮光、道路照明,太守出門登車都要開車,連吹捧太守的“登峰”也要說“登峰”...
任何違反他的禁忌的人都會被指控“侮辱地方長官”,甚至挨板子。
重判。
壹天,太守田登坐在大廳裏,壹個仆人被長官帶到法庭上。仆人撲通壹聲跪下,大聲求饒道:“真是大錯特錯!太守大人,我今天什麽也沒做!天剛亮,我就去關了堂前的燈。我不知道我犯了什麽罪。我被官方踢了壹腳,差點踢下凳子。”太守田登聽了,大怒,命人用花束捆住仆人。他怒吼道:“妳膽大妄為,不知道自己有罪,就敢觸犯我的禁忌。如果妳把它拉下來,妳將得到50塊木板的獎勵”...
從此,府上的人都不敢叫他“隱姓埋名”...
壹年壹度的元宵節即將到來。按照以前的習俗,州分三天燈會慶祝,州政府長官貼出告示,讓民眾準時前來觀燈。
這下,貼通知的小官尷尬了。用“光”字會觸犯太守的忌諱,但不用“光”字的意思卻無法理解。寫通知的小官員想了半天,靈機壹動,把“燈”字改成了“火”。這樣通知就寫成了“國家依法放火三天。”
告示貼出後,民眾十分驚慌,尤其是壹些外地來的客人,更有甚者,二僧張不解。他真的以為政府會放火燒城三天!每個人都收拾好行李,爭先恐後地離開這個麻煩的地方。當地人對天等平時的蠻橫已經很不滿了。這壹次,看了政府貼出的通知,他們更加憤怒了。
於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典故流傳至今...
附原文:國家官員放火。
陸遊
田登是個縣令,他對自己的名字保密。誰碰了他都會生氣,很多官員和士兵都被名單譴責。因此,這種狀態被稱為“火”。到了元朝,人們被允許進入本州觀光。官方隨後公布了全市書單,稱“州府依法放火三日。”據記載,宋代有壹個叫田鄧的人,因為他的名字“鄧”而成為國家官員
“光”諧音。為了避免匿名,他禁止周圍的人在交談中說任何與“鄧”同音的詞。全州人民都得叫“點燃”火,“點燃”只能叫“點火”。
今年,元宵節就要到了。按照過去的慣例,元宵節要燃放孔明燈來慶祝。這已經成為壹個眾所周知的習俗,政府放燈,人民觀看和欣賞他們。為此,政府應該張貼通知,提前告知民眾,讓民眾屆時前來觀看。
寫通知的人絞盡腦汁,決定按照慣例,把“燈”字改成“火”。於是,全市人民在元宵節時讀到了這樣壹個將流傳後世的告示:“國家將照例放火燒三天”。
當大家終於明白了事情的原委,大家都覺得很可笑。人們不僅嘲諷田登是“放火的州官”,還對“只準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告示發出了控訴。“只準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個成語就是由此而來的。
專家表示,“只準州官放火,不準百姓點燈”成為人們嘲諷和抨擊那些欺壓百姓、作惡多端的掌權者的經典話語,流傳至今。同意0|評論2012-6-23 04:34甜狐動力|二級
北宋時,有壹個叫天等的州太守,心胸狹窄,專橫跋扈。因為他的名字叫“鄧”,州裏的人不準說任何和“鄧”同音的字。說起他的忌諱,還是有壹些淵源的...
莆田村,壹個依山傍水的村莊,在千裏之外的方圓。山、塘、田、田,樹木蔥郁,碧水良田。這些地方大多為村裏的有錢人田百萬所有。這個老地主——田百萬,雖然家財萬貫,身邊卻沒有兒子。於是,他花大價錢到處請風水,請專家占蔔。40歲的時候,我終於有了壹個兒子,把他當成了我的掌上明珠。算命先生說:“妳晚年得了兒子,就會升官發財,金銀滾滾來。”於是,他為兒子早日成官,取名“天等”。
田登,早產,頭很大,兩只小老鼠眼,擡頭,眉毛模糊,眼神難看,又矮又胖。從小性格倔強,家境富裕,總是欺負孩子,孩子也經常拿“凳子”取笑他。他無法忍受這種憤怒,於是他對父親田百萬說,“他們都拿凳子取笑我。等我長大做官,壹定要讓大家不再說這個詞。”
田登做官後,命令州內百姓不要說與“登”同音的字,而要用壹個字來代替——園中燈心草叫喜草,燈臺、燈罩、燈籠叫照明、遮光、道路照明,太守出門登車都要開車,連吹捧太守的“登峰”也要說“登峰”...
任何違反他的禁忌的人都會被指控“侮辱地方長官”,甚至挨板子。
重判。
壹天,太守田登坐在大廳裏,壹個仆人被長官帶到法庭上。仆人撲通壹聲跪下,大聲求饒道:“真是大錯特錯!太守大人,我今天什麽也沒做!天剛亮,我就去關了堂前的燈。我不知道我犯了什麽罪。我被官方踢了壹腳,差點踢下凳子。”太守田登聽了,大怒,命人用花束捆住仆人。他怒吼道:“妳膽大妄為,不知道自己有罪,就敢觸犯我的禁忌。如果妳把它拉下來,妳將得到50塊木板的獎勵”...
從此,府上的人都不敢叫他“隱姓埋名”...
壹年壹度的元宵節即將到來。按照以前的習俗,州分三天燈會慶祝,州政府長官貼出告示,讓民眾準時前來觀燈。
這下,貼通知的小官尷尬了。用“光”字會觸犯太守的忌諱,但不用“光”字的意思卻無法理解。寫通知的小官員想了半天,靈機壹動,把“燈”字改成了“火”。這樣通知就寫成了“國家依法放火三天。”
告示貼出後,民眾十分驚慌,尤其是壹些外地來的客人,更有甚者,二僧張不解。他真的以為政府會放火燒城三天!每個人都收拾好行李,爭先恐後地離開這個麻煩的地方。當地人對天等平時的蠻橫已經很不滿了。這壹次,看了政府貼出的通知,他們更加憤怒了。
於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典故流傳至今...
附原文:州官放火同意0|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