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大部分易學家不區分定數和變量,混淆了這個概念。“定數”(規律)可以根據事物的規律性來預測其發展軌跡,而“變”(不規則)則因為無常,可變因素太多,無法準確預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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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信入門:
迷信的本質定義就是相信不該相信的東西。人的立場不同,涉嫌的迷信內容也不同。按照基督教的說法,不信仰基督教而信仰其他宗教是迷信。其他宗教也是如此。佛教主張是神聖的信仰,所以不是迷信。換句話說,迷信的本義是“相信錯誤的東西”,而不是“相信狂喜”。
沒有所謂的“迷信科學”或“科學迷信”。迷信沒有理由相信,科學恰恰是追求理由的地方。科學把真理說得如此清楚,妳不相信它是愚蠢的。
所以“迷信科學”或“科學迷信”,就像“方圓”或“圓方”壹樣,是壹個自相矛盾、站不住腳的概念。只有那些受教育水平所限,不能理解科學道理的人才會把科學當成神話般的不可思議,說出“科學迷信”這種不可理喻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