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佛教的觀點來看,愛情本質上是‘願’和‘業’的結合。所謂‘願意’,是壹種主動的力量,來自內心的‘意願’;所謂‘因緣’,是壹種被動的、不由自主的力量,也是發自內心的,只是‘不甘心’。這兩種力量會促進愛情的發生。當然,世界上有各種各樣的原因,比如溫柔,體貼,美麗大方,善解人意,家境富裕等等。
就“願”而言,如果壹對夫妻感情很恩愛,想來世繼續做夫妻,就在佛前許願,希望來世再做夫妻,甚至永遠做夫妻。這種意願會在未來時機成熟的時候出現(不管人變成什麽樣)。或者是今生相愛至深的男女戀人,因為戰爭或者家庭對立,今生沒有機會成為夫妻。兩人相互約定,希望下輩子再成為夫妻。因為兩個人都很在乎這個約定,輪回中再次相遇,會有壹種似曾相識的感覺,甚至決定很快度過壹生。
還有壹種情況,因為對方的好意,沒有回報,比如治病救人,或者幫忙還債,或者救父母至親,所以我願意來世做牛做馬作為回報。所以,因為有感恩的欲望,我可能會在來世成為壹個妻子,心甘情願,毫無怨言。這種‘願意’在很多代之後依然會發生。
就‘因緣’而言,如果壹個人欠了壹筆巨債,他無法償還,雖然這輩子到死都沒有還清這筆債(有些人故意不還),然後有壹種力量在未來起作用。在成為夫妻的情況下,丈夫(妻子)有壹種無奈。為什麽妻子(丈夫)總是折磨他?他無能為力,只能忍氣吞聲,承受這樣的壓力,兩人成了苦情夫妻。
而如果在以前,本來是夫妻,丈夫拋棄了妻子(比如,另結新歡,或者惡意拋棄,或者隱居出家),引起了妻子的反感,那麽這輩子可能會被另壹半拋棄(或者折磨還債)。這種‘因緣’無論世界有多遠,無論時空如何變化,無論變成什麽樣,還是會發生。
由於意誌與因緣的相互作用,兩者在習慣、家庭、教育、觀念等方面有所不同。,而且他們還和別人牽扯在壹起,盤根錯節,錯綜復雜。
我們不否認也不肯定風水風水,因為它們雖然有壹定的道理,但不是絕對的真理,可信但不迷信,所以不能信,不信也不會有很大的危險。
人的吉兇禍福,都是因為前世的善惡,所以感受到今生的果實,這是先天的;如果加上後天的努力或者懈怠,就會改變或者影響今生的命運。這就是後天因素加上先天條件,構成了所謂的緣分。
因為前世造的業障不同,所以感受到今生的環境不同。所謂環境,包括父母的遺傳,文化文明背景,教養教育,甚至兄弟等親人,老師,朋友,同事,同學,都會影響壹生的命運。如果上輩子的業力不好,這輩子的環境不好,也未必是壹個不好的決定;只要我們註重內在的修養,身體的健康,知識的增長,智慧的開發,我們就會改變我們原來的命運。所以,只根據出生日期的命理來判斷壹個人的運勢,對中下階層來說不是沒有道理,但對中上階層,尤其是中上階層來說是不可能的。
命理和相面要分開:命理就是所謂的生辰直至出生,屬於先天。相面術是出生後,壹方面接受父母遺傳的身體圖像,包括面部、巖相、聲學和掌紋;另壹方面,由於後天的鍛煉或虐待,無論健康或殘疾、心理平衡是否正常,出生時的體型都會隨著生命的進程發生不同程度的變化,這是原因的總和。所以命理是不能改變的,面相是可以隨時隨意改變的。所以沒有定相,也沒有定命。當然,信不信由妳。
中國壹般的算命占蔔起源於《易經》,是高深的數學和哲學。用數學計算吉兇,榮辱歇咎,是有效的。推理是壹種比較,有時候是錯的。最正確的是當下的量,是禪定產生的。在深度冥想中,時間和空間的界限已經消失,但在融為壹體之前,親眼所見不會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