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要提到的關鍵人物是瑞士人類學家和法學家巴霍芬。1861年,他出版了《論母性》壹書,提出了四個革命性的觀點:壹是從歷史和宗教傳說中尋找豐富的素材,論證了人類最初存在不受限制的性交,即所謂群婚和雜交;其次,他第壹個證明了母權制先於父權制,論證了母權制向父權制的過渡。第三,他發現原始社會女性在家庭中的主導地位是原始時代“女性統治”的真正基礎;第四,他發現了從群婚到個體婚姻的過渡。但巴霍芬的壹些觀點至今仍未擺脫宗教神秘主義的影響。比如,他認為從母權制向父權制的轉變不是由於人們經濟生活條件的改變,而是人們宗教觀念發展變化的結果。
繼承和發展巴霍芬的是美國人摩根。通過研究印第安人的家庭關系,摩根發現易洛魁人中間普遍存在著壹種“雙重家庭”。這種家族制度不僅在美洲印第安人中流行,在亞洲、非洲和澳大利亞也存在。他還發現,在夏威夷群島上存在著與此相壹致的家族制度,但這種制度似乎比印度的家族制度更古老。
基於40年的研究,摩爾根於1877年出版了《古代社會》壹書。在他看來,人類最初處於不受限制的群婚和雜交狀態,然後在婚姻制度和家庭形式出現之前,男女之間的性交受到最低限度的限制。這種限制逐漸發展起來,婚姻制度和家庭形式也是如此,直到文明社會壹夫壹妻制的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