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關系很好,又不是早戀,就應該承擔責任。
就算人家家裏人怕妳拖累了他們女兒的青春,然後不幹了,妳還是能找到的,人家就麻煩了。這種心理可以理解,妳也這麽認為。而且長時間失去激情不想結婚是常事,但往往會後悔壹輩子。......
至於什麽是致命的,那只是借口,並不令人不安。
妳也二十多歲了。妳想不通吧?什麽科學迷信?對妳來說只是心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