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最初的規則是什麽?
籃球是由美國斯普林菲爾德大學的詹姆斯·奈史密斯先生於1891年發明創造的。最早的籃球比賽規則也是由奈史密斯先生制定的。當時他制定籃球規則的目的是:①籃球是用手打的,球是圓的;②不允許手拿球行走或奔跑;(3)運動員可以去場上任何地方,只要不影響或妨礙其他運動員;④不允許運動員之間的身體接觸;⑤箍要水平。根據這五個基本原則,奈史密斯先生制定了籃球比賽最原始的規則。有13原籃球競賽規則。這篇文章13的基本內容是:1。玩家可以單手或雙手向任何方向拋球。2.球員可以單手或雙手向任何方向抓球打球,但絕對不能用拳頭擊球。3.球員不能把球帶走。妳必須用手持球,但不允許用頭和腳踢球。5.選手不得使用撞肩、手拉、手推、手撞、腳絆等方法對付對方選手。任何違反這壹規則的球員都被認為是第壹次犯規,將被強制停止比賽,直到他擊中壹個球。如果妳故意傷害對方球員,妳將被取消參加整場比賽的資格,並且不允許替補。6.用拳頭擊球是違反規則3和規則4的。7.如果任何壹方連續犯規三次,則算作對方進球。連續犯規是指:在壹段時間內,對方隊員沒有犯規,而己方隊員連續犯規。8.如果防守者不觸球或幹擾球,當球被投進籃筐並停留在籃筐內時,則認為是籃筐。如果球停在籃下,對方球隊碰到籃下,也是算命的。9.當球出界時,球將由第壹個觸球的人扔進場內。如果有爭論,裁判就把球扔進場地。扔界外球5秒。超過5秒,球判給對手。10.裁判是球員的裁判,他有吹犯規的權利。當壹個隊連續犯規三次,他會通知助理裁判。他有權宣布壹名運動員被取消資格。11.助理裁判是這個球的裁判。他可以決定球在比賽中的時間,他應該計時,決定球的打擊,記錄球的打擊次數,承擔平時裁判應該承擔的責任。12.比賽將在兩個15分鐘內進行,中間休息5分鐘。13.擊球最多的隊獲勝。如果出現平局,在雙方隊長同意的情況下,比賽可以延期,直到再進壹球。原13籃球競賽規則雖然不夠系統完整,有些條款也不夠明確,但在前期對籃球運動的發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尤其是籃球運動發展到今天,已經成為壹項現代籃球運動,技戰術水平越來越高,規則就更加重要了。它要求對籃球比賽進行嚴格、科學、系統的管理。第二帶就是第二帶,也就是雙手只能接觸籃球壹次。聽清楚,雙手只能觸球壹次,單手可以多次,但必須在24秒內投籃或傳球給隊友。雙手觸球時,必須選擇投籃或傳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