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專業
封建社會婚姻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家有兒女之年,冠?求婚的人上門了。以前有個媒人專門做媒,泉港也是這樣。傳統所謂的“媒人”,當然也是由近親臨時擔任,但往往指的是職業媒人。這些從業者多為中老年女性,泉港人稱之為“媒人”。雖然目前流行自由戀愛,但是農村還是有媒人的空間,大部分都是媒人先介紹的。雙方最初認為再戀愛是合適的,但也成就了不少美滿的婚姻。
在現代,人到了18歲,就被視為進入了適婚年齡。男方父母讓媒人或者親戚朋友給兒子找個對象,向女方父母求婚。如果雙方同意,女方父母將通過紅紙媒人將女兒的“生日”送到男方家結婚。男方被壓在大廳裏祖傳的木質招牌前或者家裏的香爐下。三天之內,家裏沒有打碎碗杯或燒耳朵無頭的,稱為“三日元”,視女方“八字頭”和對象而定。否則,返回到“出生日期”,以表明婚姻談判不能進行。以這種形式拒絕對方,女方覺得生活就應該這樣,也不介意。還有“與生肖為敵”的習俗,也是很重要的壹部分。據說在民間婚姻中,虎與狗水火不容,蛇與蛇水火不容,馬與馬水火不容,等等。生肖不合,雙方都有所顧忌。也有人請算命先生預測男女雙方的出生日期,看看雙方的命運是否壹致或彼此都能接受。當然,這些都是迷信的言行,新時期的青年男女無動於衷,開明的長輩也不會在意。
互相親吻
相親就是俗稱的看。婚姻成功後,男女雙方都要對對方的家庭背景、職業、品行等進行調查。在就婚姻達成基本協議後,男方通常會要求“相親”。日期由媒人和新人決定,在女方家舉行。
相親是婚姻成敗的關鍵。男方準備禮物,在親戚和媒人的陪同下去女方家。女方家要打掃房門,備茶迎客。在這個過程中,女方想出來拜茶,但實際上面對的是男方及其親屬;女方的親屬也會對男方進行檢查。土嶺等地也有女方去男方家相親的習俗。這是因為女方自己想親自看看男方的家庭環境,這樣才能心中有數。也有相親不到男方家也不到女方家的情況,就是男女雙方選個地方,媒人帶去見面。這之後,如果雙方都滿意,下壹步就是選個黃道吉日訂婚了。
訂婚了。
婚約必然是媒人定的,雙方為錢、彩禮、負擔“討價還價”。比較開明的女方父母不介意錢的多少和多少,比較保守的就很苛刻。壹般來說,訂婚錢的多少取決於男方的家境,從2萬元到4萬元不等。壹般潘載6-8載,多則12載。壹般鍋裝的都是預先定好重量的面條、豬肉、豬蹄(漁村、黃魚)等東西。在泉港和仙遊交界的界山鎮壹帶,由於長期受鄰市風俗的影響,禮儀比較簡單,雇傭費大大減少,只有3至6擔。目前隨著物質生活的提高,很多實物轉化為現金交付。
關小聲點。“順其自然”相對簡單。男方選個吉日,當事人、親戚、媒人去女方家送點錢作為“定金”。早前定金是82元(方言“二”與“字”諧音,“82”是“八字”的意思,象征生辰吉日),後來隨著漲價提高到820元、8200元。雙方互贈聘禮,如男方給女方的手帕、戒指或項鏈,女方給男方的戒指或鋼筆。各村風俗略有不同。如果女方的爺爺奶奶健在,有兄弟姐妹,男方必須給他們行拜年禮,俗稱“掛兜”。婚禮結束後,雙方的婚姻關系已經確定。大年初壹之際,男方家大多會有給女方家的禮物。
放大。這個程序可以說是具有民事“法律效力”的關系確認。男方要準備壹個托盤,分三次送給女方。第壹次是“大禮”,就是放大尺寸,送壹定的錢和壹半的訂婚費。托盤裏應該有豬肉和豬蹄,女方可以接受豬肉,豬腿不行。按照慣例,要把它們還給男方。俗話說“肉是給人吃的,骨頭不是給人嚼的。”放大表示婚期將至,具體婚期會在男方選定日期後通知女方。
送太陽。第二趟去女方家是“獻日盤”,俗稱“送孫”。“孫頭”方言指“太陽”,這裏指“日期”。“送孫”是指男方將婚期告知女方,相當於古代六禮中的“邀”禮。從字面上看,似乎在古代,男性向女性提出結婚日期,但事實並非如此。古代《禮記》是這樣解釋“邀期”的:“夫父使使征征,是下嫁月的吉日,也是男方家的吉日。今男家謙,使請女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