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貪婪
如果妳在順從的境界裏貪愛,妳壹定要得到它。不然妳會不甘心,不甘心。貪是指沾染色、聲、香、味、觸五欲的心理活動。
2、陳
厭惡逆境,不滿意就發脾氣,不理智,沖動。也稱憤怒、怨恨等。,指對他人的仇恨、怨恨和心理傷害,或誹謗、抹黑其他宗教等等。
3.瘋狂
不懂事,是非不分,善惡不分,顛倒是非,作惡多端。並且無知。指頭腦陰暗,無知。
擴展數據
佛陀認為,人的各種痛苦(如煩惱、掙紮)主要來源於自身的貪、怒、癡,稱為“三毒”。它是人的身、口、心壹切惡行的根源。貪婪是壹種不滿足個人名利等愛好的精神功能。
憤怒是壹種憎恨自己意義的精神作用,使人身心不寧;愚蠢是指無知和非理性的壹種精神作用。這些精神功能的膨脹,使得人類相互競爭,相互仇視,以至於永遠不知道苦難的真正出路在哪裏。
佛陀教導我們“勤修戒智止貪無明”,就是要求人們通過戒智的方法,通過修身養性,去除貪嗔無明,凈化心靈。在實踐中,人們應該用慈善來改變貪婪,用同情來改變憤怒,用智慧來改變愚蠢。
佛陀認為“心生諸法,心滅諸法”(《大乘信仰論》),說:“菩薩要凈土,當清凈。以其清凈心,佛即清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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