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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為什麽要有日期?

太原人壹直視結婚為終身大事。在婚姻的具體過程中,表現出獨特的風俗習慣。

在清朝,在城市裏,結婚壹般要經過四道程序:

童眼,俗稱做媒。經親戚朋友介紹,可以同意婚後送耿鐵結婚。

雇,雇,珠寶嫁妝等等。

邀約,即定婚期。男方準備衣服,做結婚蛋糕,作為請柬寄給女方。

婚禮,婚禮的前壹天,女方送嫁妝;男人帶著清酒、豬頭、蒸卷等禮物歸來,俗稱“頭關”。婚禮當天,新郎壹般不去參加婚禮,只準備壹頂轎子,請兩個中年婦女化妝。壹對紅燈引領,伴著鼓樂。女方家請了兩個年紀大壹點的女人陪新娘化妝。結婚儀式結束後,女方家還要請兩個戴皇冠的親戚到婆家,俗稱“送別”,婆家用酒招待。至此,婚禮結束。婚後第二天,新婚夫婦要祭拜祖先、父母、親人。女方家會在這壹天給婆家送酒。結婚第九天,新婚夫婦拜訪嶽父嶽母,當天返回,俗稱“回九”。月底,他們又壹起去了,新郎回家,新娘在家呆壹個月,這就是所謂的“住在月亮上”。

民國初期,盛行新舊兩種婚禮。舊式的風俗習慣大概會打到清朝,最大的變化就是“接吻”(即新郎到女方家結婚)。儀式流程如下:媒人發難,雙方約定求婚,擇日訂婚並交換請柬,雙方各贈四色禮物。男家無非是首飾,女家大多是文房四寶。男方定了婚期,兩個月前通知了媒體,並貼給女方。婚禮前壹個月或四十天,給男方的彩禮是二擔、四擔、八擔,請媒人送到女方家,女方家清點禮金,作為禮物返還給女婿。婚禮當天,女方會把嫁妝送到男方家,俗稱“嫁妝”,男方會用婚禮轎子坐兩四次,請“領導女婿”(伴郎)壹起去參加婚禮。新娘家請客人招待,新郎謝了,借了新娘的轎子回去。祭奠教會時,要請壽星祝壽,俗稱“拜天地”。儀式結束後,進入洞房,新娘買單。第二天或婚禮當天,新婚夫婦化妝祭拜祖先、親友,俗稱“人參竈”第三天或第六天,新婚夫婦壹起去“後門”。

以上清朝和民國的舊式婚禮,只是大概的流程。每個程序中仍然有許多繁文縟節和共同的信念。從帖式來說,有草帖、定帖、聘帖、回復帖、庚帖和征婚紙、復征紙、征發紙、聘榜、財富榜等兩種。雙方同意結婚,交換耿鐵,寫下雙方的生日,並預測命運是否匹配。陰陽師在約會日和結婚日都要選擇好運。雙方要把就業和財富都送偶數,也就是成雙成對的意思。結婚儀式過程中還是有很多禁忌的。整個婚姻過程充滿了冗余、迷信和封建禮教。

相比之下,民國中期的婚禮禮儀就大大簡化了。

結婚前,男女交換信物和訂婚卡。男方確定婚期後,書面征求女方同意,並立即做準備,通知親朋好友,選擇婚禮禮堂。當時,有些人在教堂舉行婚禮,有些人在大廳、餐館或家裏舉行婚禮。門前掛滿燈籠和五顏六色的裝飾品,有錢人家會裝飾花店。旁聽席分幾案,新郎、新娘、主婚人、證婚人、介紹人和男女嘉賓都按照壹定的座位數就座。結婚時不再使用轎子和禮儀儀式,而是使用花車(汽車或馬車)。婚禮結束後,拍照留念。這種婚禮雖然已經開始表現出現代文明的氣息,但還是太浪費了,尤其是宴請賓客,送禮,窮人難以承受。因此,當時出現了用西餐或茶點招待客人的習俗。

太原郊縣的婚俗與城市婚俗大相徑庭,呈現出多姿多彩的面貌,其中以徐溝地區的婚俗最具特色:

訂婚時,媒人或朋友出面,兩家交換生日。如果緣分匹配,就開始相親。相親分“明”和“偷”兩種。明代媒人帶領男方及其父母到女方家相親,中間則留下擺件作為憑證,俗稱“記手”。為了防止女性因相親而尷尬,往往會采用偷拍的方式,即在影院或親戚鄰居家相親。如果妳滿足於偷竊,就不要露臉。

選擇吉日,兩家各有紅帖,互贈禮物,俗稱“送帖”。通過這個程序,就是訂婚了。

男方確定婚期,準備帖子通知女方吉日,把結婚的衣服送到女方家,俗稱“溝通”。

婚禮當天,男家準備四個人坐兩四乘轎子,幾對鼓和音樂,鹵薄(儀仗隊)。新郎拜祖宗軸心,去女方家結婚。同時叫“嫁客”拖延局面,有頂級裁判(名氣)陪伴新郎。女方家也要從親戚中選壹個男人陪嫁,這叫“送客”。也有迎親送客的,叫“雙婚”。

參觀教堂時,新郎由贊·李生帶領,新娘由兩名婦女協助。前男後女到神軸上跪三叩九,俗稱“拜天地”。

婚後第10天,新郎新娘被家人接回娘家,並為其設宴,俗稱“換十天”。至此,整個婚禮儀式結束。

從婚姻的開始到結束,每壹步都有壹些共同的信念:

訂婚那天,女方收到飾品和錢幣後,要回報男方壹束帶根的稻苗和壹片銅錢鐵錢塑料。

交往那天,女方回贈了壹雙筷子,壹個裝滿蜂蜜的酒瓶,壹對蒸獅子老虎,壹個石榴和壹塊銅鐵膠。

在婚禮當天,公雞打鳴或在黎明,新娘和新郎都吃早餐。

婚禮當天早上,新娘要請壹個完整的女人(帶著父母、孩子、丈夫)開臉,坐的方向和時機由陰陽先生指定。炕上有壹把椅子,椅子前面放壹塊磚,椅子下面放壹桶水。新娘坐在椅子上,完整的女人壹邊唱歌壹邊用扇子扇風:“坐在椅子上,扇子,姑娘伺候妳壹輩子。”

新娘和新郎在結婚當天都必須穿棉衣或棉褲,即使是在炎熱的夏天。

新郎帶新娘的時候會偷壹雙筷子和壹個酒杯。有的人在鹵薄(禮儀儀式)中選兩瓶酒,嶽家留壹瓶,另壹瓶換水挑回男方家。晚上用嶽家水煮飯,俗稱“混湯加氣”。夫妻倆吃飯的時候,有人敬酒:“媽媽的水,老公的面,長壽面拌湯,還有壹串豆芽。”

新娘上了轎子,要由長輩或兄弟擡著。

進入男方大門時,行禮者點燃大門周圍的稻草把手,然後將馬草撒在轎子後面的桶(或柳條桶)裏,將馬鞍放在轎子前面,讓新郎跳過去。新娘和新郎都應該踩在草地上或紅地毯上,讓人高興。與此同時,送禮者將壹根織布機軸、壹把大刀和壹面銅鏡捆成壹捆,交給新郎。這三樣東西得陪新娘在洞房待十天。

進入洞房後,新郎先登上炕,然後新娘坐在炕上。新郎站在新娘身邊,做了個弓箭向四面八方射去,然後掀開新娘的面紗,摘下新娘的頭藏在懷裏。

婚禮後的第二天早上,新娘會在隔壁梳頭,梳頭的人會說“壹把木梳,兩根椽子,養個娃娃,戴條項鏈”之類的話。

婚禮過程中流行的字母都有壹定的含義,或諧音,或被賦予意義或象征,都是為了夫妻之美,家庭之樂,子孫之興旺長壽。古廟有嘉禾之意,象征好運;銅和鐵意味著忠誠;膠水象征著夫妻和美,像油漆壹樣不可分離;蜂蜜是甜蜜的意思;筷子意味著夫妻成雙成對,會白頭偕老;棉衣棉褲祝生活厚實;坐在水桶上是希望生活壹帆風順;石榴含多子;把新娘擡上轎子,表示不沾娘家的土,怕搶走娘家的運氣,等等。

禁忌也充斥著婚禮儀式。婚前由陰陽先生選擇婚期,對男女雙方和家庭長輩都有利。如果有障礙,婚禮當天避免見面;迎賓、送客、扶新娘、為新娘開眼皮等。,必須與情侶沒有碰撞;這對新婚夫婦被禁止在100天內與其他新婚夫婦見面。結婚時,沿路遇到石頭,要用紅土畫個“十”,過廟時要給轎子蓋上紅地毯。這裏的禁忌帶有強烈的迷信色彩,其目的是趨吉避兇,化善為善。這種消極防禦的信仰行為和手段,是在生產落後、科學不發達、民眾意識低下的條件下產生的,代代相傳,束縛了人們的行為觀念。隨著科技的發展和生產力的提高,人們逐漸認識到禁忌的無知,這在當代是不多見的。

最難忘的是50年代末到70年代初的婚俗,文明樸素。男女雙方通過自由戀愛或介紹認識壹段時間,彼此相愛,可以登記結婚。壹套新衣服,兩張新床;瓜子和茶,糖果和香煙是招待客人的東西;親朋好友送點小禮物留念。剩下的所有手續,什麽都不行。

近年來,婚俗在某些方面有所回潮,壹些新的低俗習俗也逐漸形成。

壹個是禮物。在70年代末,禮物壹般要三五塊錢,甚至十塊錢都是壹份禮物。最近逐年增加,翻了壹倍。

二是奢靡宴席,大多包含餐廳的座位,少則六七桌,多則幾十桌。以酒席收禮來彌補結婚準備過程中的開銷,已經成為壹種趨勢。

三、追求氣派,婚禮當天,接新娘的車比較多,大多是幾輛轎車、面包車或者大巴,車隊浩浩蕩蕩,場面恢弘,包括租車、大巴使用的也不在少數。

第四,嫁妝豐厚。從70年代到80年代初,人們普遍只追求新房的陳設。當時有“三十六條腿”,後來有“七十二條腿”。婚紗不過是毛料衣服,電器不過是自行車和手表,已經開始顯出貴氣了。現在除了高檔家具,冰箱、彩電、音響、洗衣機等家用電器必不可少,裝修已經發展到黃金首飾、皮衣之類,娘家的嫁妝物品也在幾千元以上,雙方的開銷也不少於幾萬元。

第五是復雜儀式和迷信的興起。結婚時講究開門開箱,選吉日,看生肖,愛面子,講排場,這些在當代婚俗中都表現得淋漓盡致。

前幾年太原人婚俗中的新俗,都是半夜拍的。這種俗風沒有流傳下來,是太原特有的風俗。半夜鞭炮驚醒千夢,以壹人壹家的歡樂引起鄰居的憂慮,是極不文明的行為。事實上,半夜開槍並不是什麽僥幸之舉。據說中國南方的寡婦在半夜開槍前再婚了。近年來,禁槍後,半夜開槍的惡習被廢除。

擇日結婚也是太原近年來的普遍習俗。有三、六、九天是幸運的。如果能有陽歷和陰歷的三六天就更吉利了。古代婚禮中稱之為“邀約會”,男方在訂婚後請人通知女方,征求意見。它包含了避開女性經期的重要意義,以至於“陽主陰和”(《李逸世婚禮》)。後世迷信橫行,但古人的科學意圖不明。其實古代有壹套講究運氣的選擇,目的是為了避開太歲等邪靈,而不是選擇三、六、九天。因為涉及到迷信,就不贅述了。清代錢大昕的《十駕講壇·養兒新錄》講了壹個擇吉的故事:漢孝帝有壹次聚在壹起問:“我有壹天可以娶壹個女人嗎?”各種占蔔師都有壹套計算方法,結果持壹端。五行回答是,闞玉家說不是,簡楚家認為不吉利,家認為很大,李家認為很小,天壹家認為很小,太乙家認為很大。占蔔師們爭論不休,無法達成壹致。最後漢孝帝不得不無奈采用五行家的理論。如果妳遵循占蔔,妳將不得不終身保持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