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法術都包括意誌和可視化,在技術上也很強調,而且高度個性化。壹般來說,施行巫術時,會先將空間神聖化,這個空間就叫魔法陣。以《金枝》聞名的弗利策將巫術的意識形態原理分為兩類。壹種是類魔,是同類的原理,通過模仿達到目的;第二種是接觸定律,壹個人可以通過觸摸被觸摸過的東西對另壹個人施法。巫術活動涵蓋了從最復雜的儀式到簡單的冥想。巫術可能是以追求外在的個人需求為目的,比如獲得金錢或愛情,這叫低級巫術;;以改變自然現象為目的的巫術,如雨舞或生育儀式,稱為自然魔法;;巫術也可能追求內在意識的轉化來體驗神性,這就是所謂的高魔。
壹般來說,咒語的主要類別是占蔔術、神秘學(ESP、超感性知覺)、巫術、瑜伽、宗教、伏都教、儀式、黑魔法、白魔法、坦陀羅和埃及新柏拉圖主義者教授和實踐的Legerdermain。
占星術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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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星術
又稱星占學、占星術、占星術。根據天象預測人類事務是壹種神奇的方法。在原始社會文化發展初期,由於當時人們的知識水平和生產力都很低,沒有掌握自然現象的壹些規律,所以就把人們生活中的吉兇禍福與壹些自然現象聯系起來。早期的占星術多利用占星觀察來預測更重要的事件,如戰爭的勝敗、國家或民族的興衰、國王或大臣的命運等。,後來逐漸擴展到個人命運和日常生活中的瑣事。隨著日月五星運行規律的逐漸揭示,占星術中出現了各種系統和復雜的計算方法,越來越顯示出它的神秘。古代占星術完全屬於政府,是政府設立的天文機構的重要工作內容。古代的天文學家絕大多數都是占星家,早期的天文著作大多都有占星的因素。現存的古代占星書籍主要有唐代李的《易思占》、屈譚嗣達的《開元》、北宋王安石重修的《靈臺秘園》和明代的《觀象戲古》。在西方,中世紀的壹些國王將占星家視為高級顧問,經常要求他們根據占星術對重大政治事件做出決策。但後來,西方占星術逐漸發展成為針對個人的占星術。比如,根據壹個人出生時太陽、月亮、五星在十二生肖中的位置,計算出“算命天宮圖”,來預測壹個人壹生的命運。占星術在天象和人事之間牽強附會的聯系是不科學的。但是,占星術也在壹定程度上促進了古代天文學的發展。為了占領星空,人們註重對天象的觀測。中國古代豐富的天文記錄,大多是古人出於占星的動機而記錄的。它們不僅是寶貴的歷史遺產,而且對解決當代壹些重大天文問題也具有學術價值。古代天文學家往往是占星家;古代天文著作往往包含占星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