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解釋編輯器
在中國,女性的職業是為他人祈禱、占蔔等。隨著現代科學對自然和醫學的研究,巫醫所宣稱的能力受到嚴重懷疑,巫醫被認為是封建迷信的冒充鬼魂的修行者。
其他含義和用法
北投,臺灣省的地名之壹,以溫泉勝地而聞名。在平埔族的語言裏是女巫的意思。老巫婆是壹個諷刺性的詞語,用來嘲諷未婚的老年婦女或喪偶的老年婦女,暗含著嚴重的歧視。
女巫分類編輯器
女巫是能與神鬼溝通,使用巫毒術和占星術的女性,是自稱被鬼神附身,並以此為生的女性。
女巫
在原始社會的村落裏,借助大自然的神力或者神靈所擁有的力量,為人們祈福驅邪治病的職業者通常是年長的女性,類似於日本的女巫。用西方占星術或神秘主義來預測好運或厄運、祈求好運和施法的女人。女巫,古代也叫濕婆。在中國,女性的職業是為他人祈禱、占蔔等。隨著現代科學對自然和醫學的研究,巫醫所宣稱的能力受到質疑,巫醫被認為是假裝鬼神附身的封建迷信修行者。廣義上是指使用魔法、念咒、巫術的女性。多見於西方童話,多以鷹鉤鼻的老太婆形象出現。她穿著壹件黑色鬥篷,看上去極其醜陋。她喜歡喃喃自語。她用大鍋煮蜥蜴、蝙蝠、蜘蛛、毒蛇等食材,做成濃湯。這種印象壹般認為在獵巫史上已經定型了。東北薩滿教中負責跳神的女祭司。巫醫在我國西南地區的少數民族中,有巫醫具有治病的能力,如壯族的金雅,俗稱禁女。女巫。
6巫術史編輯
在古代,由於對自然力量的無知和崇拜,發展了壹種對靈魂和神進行各種儀式的文化。
常見的方法有
蔔筮、符咒、毒藥在中國文化的五行、八卦理論中,男屬陽,女屬陰,只有陰性的人才能與靈魂溝通,所以女巫、靈媒都是女性(陰性)。宋玉《高唐頌》:“昔先王試遊高唐,晝寢,夢見壹女子,曰:妻為高唐客,聞汝遊高唐,願薦枕墊。王銀興。臨走時說:“妾在巫山太陽下,高丘阻隔,黃昏對雲,黃昏對雨,黃昏對陽,陽臺下。"王國維在《宋元史》中談到楚國的女巫:"至於浴蘭木芳,衣華服,閑,歌舞皆盛。乘風載雲,新知之言生,意為放蕩。如果是,那就是精神的職責,或者是像神壹樣,或者是跳舞很有趣..."
7女巫審判編輯器
中世紀以前,在日耳曼傳統文化區,女性總是受到尊重,尤其是那些從事藥學、醫療實踐和能夠讀寫的女性。隨著中世紀初日耳曼地區基督教的發展,教會認為,根據基督教教義,女性應該絕對從屬於男性。教會貶低、醜化女性,編造女巫形象,迫害女性,甚至活活燒死所謂的“女巫”。
1484年,亨利希和耶科布兩位牧師撰寫了《女巫之錘》,詳細列舉了多種識別女巫的方法,展開了聲勢浩大的“歐洲女巫審判”。
中世紀的女巫審判有非常黑暗的壹面,被處死的“女巫”大多是無辜的女性。壹位牧師在審問了數百名女巫後得出了這個結論。公元1631年,他寫道,“如果被告過著不道德的生活,那當然證明她與魔鬼有交往;而如果她是虔誠而端莊的,那麽她顯然是在假裝,為了用她的虔誠轉移人們對她惡魔協會和晚上參加女巫會議的懷疑。如果她在審訊中顯得害怕,那麽她顯然是有罪的,她的良心出賣了她。如果她相信自己是無辜的,並且保持冷靜,那麽她無疑是有罪的:女巫習慣了無恥地撒謊。如果她對針對她的指控認罪,就證明她有罪;如果她因為可怕的誣告而恐懼、絕望、沮喪、沈默,這已經是她有罪的直接證據。如果壹個不幸的女人在痛苦地翻白眼,說明她在用眼睛尋找她的魔鬼;而如果她的眼神呆滯,壹動不動,說明她看到了自己的魔鬼,正在看著他。如果她發現自己有承受折磨的力量,那就說明魔鬼支撐了她,所以她必須受到更嚴厲的折磨;如果她受不了,死在懲罰之下,那就說明魔鬼讓她死是為了表示她不會坦白,不會泄露秘密。”換句話說,不管受審的人做了什麽或有什麽反應,他都會被判定為女巫而被處死。
以獵巫的名義,三個世紀內約有10萬人被處決,其中大部分是女性,尤其是在宗教改革時期的歐洲。
8懲罰編輯器
中世紀有專門的“獵巫人”。顧名思義,他們是靠尋找女巫,交給朝廷獲取獎勵為生的。這些糟糕的刑法是如何運作的。
強迫絕食
大約在公元670年,坎特伯雷大主教用餓死女巫來懲罰她。他會對女巫說:“妳七年只能吃面包喝水。”
驅逐出境
公元860年左右,國王埃塞爾·裏德(Ethel Reid)決定驅逐國內所有的女巫——女巫們讓他無比憤怒。但不到壹百年後,埃塞俄比亞國王決定殺死所有的女巫。看來這個人真的受不了女巫了...
絞刑
1563年,壹項新的法律規定英格蘭和蘇格蘭的女巫必須死亡。英格蘭的女巫被絞死,蘇格蘭的女巫被燒死。
比如1566年,艾格尼絲·沃特豪斯犯有背叛罪,在切姆斯特福德被絞死。他的罪行呢?法官說:“因為妳用妳那只叫撒旦的貓殺了壹個惹惱妳的人。所以妳有罪。撒旦還毀壞了當地的牲畜,弄臟了鄰居的黃油,殺死了鄰居的鵝,還殺死了妳的丈夫。我宣布妳將被壹根繩子吊死。”
淹沒
公元990年左右,挪威國王奧拉夫·特裏格沃森下令將巫師捆綁起來,扔到壹個只有石頭的島上。他們在漲潮時淹死了。
頸和手枷
約翰·伯肯是倫敦的壹名算命師。1390被抓。他的罪是給別人算命。伯金被銬了壹個小時,然後在監獄裏呆了兩個星期,然後就是老法律——開除。
戴高帽
1467年,南約克郡的威廉姆·伯格因向水晶球尋求答案而被捕。他說水晶球可以告訴他小偷的名字。因此,伯傑被迫戴上了壹頂高帽子,上面寫著他是壹個算命先生。
被斬首
1540裏,人們互相問:“胖國王亨利八世還能活多久?”
亨格福德勛爵試圖用巫術預測。他被抓住了,對他的懲罰是斬首。他不是因為是領主而被絞死的。
被石頭砸死
聖經是第壹個提到懲罰女巫的。在《利未記》第20章27節,它說,“男巫和女巫都該死。人們必須用石頭砸死他們,然後把邪惡的血倒在他們身上。”
普通人可以加入他們,但必須用鵝卵石,因為犯人死得很慢,很痛苦。
燒死某人
在蘇格蘭等壹些國家,女巫被燒死。通常它們會先被蟄,這樣在火裏慢慢燒起來就不會太痛了。
特別殘忍的拷問者會用濕木頭綁犯人,因為火會燒得很慢。
在1590-1680期間,至少發生了四次或四次以上讓蘇格蘭民眾恐慌的大規模獵巫事件。1597年的香港仔,23個女人和1個男人被勒死燒死。其余的人在獄中自殺,因為他們太害怕這樣的死亡。
鑿子
公元415年,希帕蒂亞,亞歷山大城的壹個智慧的女人,被指控為女巫。壹群基督徒襲擊了她。他們用碎瓷片把她鑿死了。這種刑罰是羅馬君主君士坦丁發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