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的舊社會,早婚的習俗很流行。壹般男性在15-16歲結婚,有的甚至在18,20歲結婚。早婚多是女性比男性長,壹般相差七八歲。1950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男性不低於20周歲,女性不低於18周歲。1980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男22歲,女20歲。由於政府提倡晚婚,實際結婚年齡是男性25歲,女性23歲。結婚年齡不同,壹般是婚前壹年約定,但在舊社會也有指腹為婚,娃娃對童養媳友好等等現象。
夏肯,又稱“開名”、“換貼”、“換書”、“換小字”,是正式的訂婚文書。帖子用紅紙寫著“某公婆的長子(次子)”和生肖,由媒人送到女方家;女方家回復“允許發帖”,帖子上寫著“某公婆的大(二)女兒”和生肖,是媒人發給男方家的。這是壹個小帖子。壹個貧窮的家庭,只有壹張小小的貼紙,就要被固定終身。有錢人家要換大貼,也叫傳柬。柬埔寨貼紙是將壹張長方形的紅紙對折而成,俗稱“四柬”。帖上寫著“紅繩壹根好配,百年好合”“尊重壹個承諾”的字樣,早上由媒人送到女方家;女方家在柬的信封上印了“廣寒宮廳”和“楊答妳命”的字樣。早飯後,媒人送到了男方家。當天中午,男方要辦酒席,招待媒人和女方的客人。換個大貼紙,就終身固定了。紅繩系上了,就不能反悔。
選擇好運就是俗稱的“做好人”。男方派人去女方家問新娘生日。壹般第壹次和第二次女方拒絕,以示女方不願意嫁女兒,以擡高身價,第三次就答應了。取回生日後,男方請算命先生根據生日選擇婚期。吉日定下後,寫壹份結婚清單,註明結婚時要註意的事項,把衣服和首飾拿到女方家,叫“送好”女方要還扇子、腰巾等。,並附上壹袋麩皮和壹袋鹽,意為“夫妻有緣。”
結婚的前壹天,男方家要貼對聯,收拾新房,添床單。下午新郎要先祭祖,然後是長輩鄰居。婚禮當天零點,結婚的人先走。富人用轎子或汽車,普通人用牛車馬車,綁“撲楞”(拱形兜帽),前端掛紅地毯,後端掛布片。在車上,他們必須裝備齊全(夫妻、子女齊全者),並帶壹只公雞和壹個男孩(俗稱“打鳴雞者”)。作為回報,女方家需要壹只母雞和壹個男孩,叫做“掛門簾的那個”。雙方父母都要給男生壓歲錢,男性給的錢往往比女性多。
新娘上轎子(車)前,以“戴頭”、“開臉”、“穿嫁衣”等稱呼為“大人”。完成後,新娘會鳴槍“催促司機”,壹般是三次。這時,新娘會痛哭流涕,表示不忍心與父母分離。避免禁忌,上轎子(車)要註意方向。
嫁妝要男方家提前帶走,或者家裏提前壹步送。嫁妝的多少取決於女方家庭的經濟狀況。壹般分為大三、小三、大八、小八、巧十三、全嫁妝。有的貧困家庭只配壹個櫃子或箱子,有的連櫃子都沒有,只有壹個花袋子包衣服。
結婚的時候要避免走原路。壹般是往東進西。如果遇到水井、石頭、寺廟、墓地、路口,壹定要放鞭炮或者用紅毯子蓋起來。
壹般是淩晨四點左右,新娘來到男方家門口,兩個大姑娘手捧托盤出來,上面擺著酒和壹張紅色的紙封的入場禮(錢),然後壹個“裝備精良”的女子拿著火把圍著新娘的轎子(車)轉三圈,以示驅逐魯豫之惡。新娘下車後,坐在椅子上,被擡到院子裏,和新郎壹起站在紅地毯上拜天地。壹個拜天地,壹個拜高唐,三對夫妻互拜。然後新娘從紅地毯步入洞房。
洞房裏點著壹盞明亮的燈,俗稱“長壽燈”。已婚女子用秤桿挑開新娘的“腮紅”,新郎新娘排隊。儀式”,喝下“交心酒”,婚禮就完成了。
在涼山、運城、鄄城壹帶,人們壹般是早上吃完早飯就結婚,中午十壹點、十二點才回家,只有娶寡婦時才在晚上。
結婚三天內,男女老少都可以去洞房“鬧”。晚上,鄰居開始聽房間。如果房間裏沒人聽,就在窗戶下面或者門邊放壹把掃帚代替他們。
婚後第三天早上,新娘早起拜公婆,早飯後拜長輩。所有的禮拜者必須給錢並用紅紙包起來。這是新娘的積蓄。
三天,新郎新娘壹起去新娘家,古代俗稱“回門”“拜望”。回門時,新郎由有經驗的人帶領,俗稱“幫客”,用來防止新郎失禮,也怕和丈夫鬧僵。這壹天,女方家為對方舉辦了盛大的酒席,邀請了自己的舅舅、叔叔、舅舅陪席,新丈夫壹馬當先,獨占壹方。新婚丈夫到嶽父家,要先拜家譜或神,再拜嶽父母,然後落座。在新丈夫面前,他應該放壹對杯子和筷子。吃喜面時,公公用紅紙給新郎封錢,俗稱“絞面禮”。當新郎回家時,女方總是保留禮物。如果她拿了壹些,她壹定會得到更好的回報。新娘回來後,可以參加家庭的日常工作。
窮人家,簡單的婚禮,很窮的人,往往會帶壹個幼女到男方家,俗稱“童養媳”,到了適婚年齡,再辦婚禮。
在舊社會,寡婦再嫁被認為是壹種恥辱,她們是不貞潔的。流氓聽到消息後往往會抓住機會,所以寡婦再嫁比晚上多,禮儀簡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國務院頒布婚姻法,廢除封建婚姻制度,規定青年男女必須當家作主,提倡自由戀愛,自主選擇伴侶。有些是中介介紹的,但決定權在我。目前在菏澤廣大農村,訂婚的方式是青年男女通過中間人介紹,然後在雙方父母同意的情況下見面談心。沒有意見就交換禮物,然後以名義訂婚(也叫換貼)。結婚前,男女雙方約定結婚日期,到基層政府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然後舉行婚禮。在20世紀50年代,婚禮儀式大大簡化,婚紗是壹種新的常見風格。很多新婚夫婦辦完結婚登記手續就壹起回家了。60年代流行女方由三五個夥伴陪著去婆家,男方組織人在路上敲鑼打鼓迎接,回家舉行結婚儀式,婚後壹兩天參加集體生產勞動。70年代,結婚時男方組織壹二十個青年男女騎著新自行車,胸前佩戴紅花,把新娘帶回女方家,回國後再舉行簡單的婚禮。上世紀80年代,城市結婚,開始使用汽車。新娘前壹天下午去理發店梳洗,婚紗大部分是紅色的,也有壹些是白色的。在農村,用拖拉機迎接新娘,然後舉行婚禮。在城市,越來越多的年輕男女在完成婚姻登記手續後舉行“旅行婚禮”。為了移風易俗,慶祝新的場合,菏澤城鄉很多地方政府或機構都會為兩個以上的新婚夫婦舉行集體婚禮。會上,政府、婦聯、團委的代表都來祝賀,新婚夫婦和家長的代表也來致謝。鞭炮齊鳴,掌聲四起,開創了壹種新的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