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歷禁忌的基礎
在中國的古典書籍中,擇日也叫擇吉,稱之為吉祥,涓涓之吉,稱之為吉祥,擇或擇日,而在民間,俗稱“望日”、“拾日”、“擇日”,是壹種選擇“吉日”或“吉日”的神奇方法。本文所謂日期選擇,是指中國人參照通書或農民歷,選擇特殊時間做特殊事情的做法。這種做法通常是根據通書或農家歷的使用情況,或者咨詢擇日堂、算命堂的專家來決定什麽時候舉行諸如結婚、搬家、破土、喪事、開店等事情合適。然而,選擇壹個特殊的時間做某事並不是中國人獨有的權利。以現代美國為例。每年年底,很多出版社都會發行下壹年的農民年歷、園藝歷、占星歷,除了壹般書店,幾乎每個超市的書報刊部都能買到。內容上有很多引用,和我們的農民歷很像。特別是星歷表,包括日常禁忌,比如什麽時候適合旅遊,購物,購買房產,或者找異性朋友,類似於中國擇日的內容。在臺灣省,有不少人相信選擇日期或根據選擇日期的適當禁忌行事。只要看看臺北的婚喪嫁娶,就能壹窺究竟。比如婚禮請柬在某些月份比較流行,但在“鬼月”幾乎絕跡。同時,很多拍婚紗攝影的新人不期而至,來到風景優美的公園,讓他們為訂不到婚宴而發愁。此外,在某些日子裏,有很多人趕著參加葬禮,不同的靈車和親戚被封鎖。就連市政府也不得不呼籲公眾不要把精力集中在某些日子舉行葬禮。在當今社會,人們通常遵循壹定的日歷。比如上班的人,周壹到周五上班,周六(每兩天休壹次的周六)和周日休息;學校定期開課,考試,寒流,放暑假;新官員在職位生效之日就職;而遠行的人,按照事情的要求,準備好了就出發。這些事情在處理的時候,都是依靠標準化的日歷,或者由不同的機構根據工作需要來決定,很少有“選運氣”的要求。但在擇日的傳統中,不僅要“入學”、“公幹”、“出門”,還要“見親友”、“求醫”、“砍樹”、“種樹”。雖然當今社會對上述事件都不擇日,但婚喪嫁娶、搬家、開工、開市選個日子,仍然是很多人的重要事情。在這種擇日行為的背後,時間是否具有某種性質,可以用來達到某種目的?本文試圖通過操縱“時間”這壹工具來解釋中國擇日的象征意義。下面先講解擇日的相關內容,包括擇日的事項,魔法系統的建立,無法擇日時的應變措施,擇日“時間”的性質,再討論擇日的意義。在選擇日子的行為中,時間本身是作為壹種工具來操作的。因此,將解釋不同的時間概念,包括“社會文化時間”的功能和“神聖時間”的概念。前者的時間概念是基於世俗的社會和文化活動,而後者是與超自然世界的活動相聯系的。討論會指出,擇日關乎“神聖的時間”,其中隱含著擇日的宇宙觀和思維方式,擇日所從事的活動對當事人具有重要價值。在作者看來,選擇日期具有整合超自然世界中人類活動的意義,其目的是使人類活動配合或不影響超自然世界中的活動。總書、農民歷、中國歷大致可以分為四個時期。漢元年(104B)以前。c),當時是“古歷時期”;從漢初到清初,歷法幾經改革,但原則不變,都是中國自己的法律,稱為“中法時期”。以湯若望《清新法歷書》為基礎,編成康熙時期的歷書,制成公式,以西方的方法和數據為依據,符合中國歷法的刻度,是壹部“中西合璧的法制時期”。民國時代起,公歷改為西歷,為西歷時期(陳尊貴1988:78-80)。我們今天使用的官方或官方日期是西歷,俗稱“新歷”、“國歷”或“陽歷”,而在此之前使用的則俗稱“舊歷”、“夏歷”、“農歷”、“黃歷”或“陰歷”。選擇日期的日歷是“舊日歷”。根據對中國歷書的研究,歷書中有各種各樣的筆記,稱為“歷書筆記”,包括節氣、物候、日常活動中的吉兇等。歷法註釋始於漢代,經過歷朝歷代由簡到繁的發展,其基本形式和內容並無太大差異,大體定型於宋代。有註釋的歷書叫做註釋歷書。按年、月、時具體記錄吉兇忌內容的書,稱為“忌書”。今天最早的是睡虎地的日文秦簡《書》,八角郎漢簡、阜陽漢簡、九店楚簡、張家山漢簡、放馬灘秦簡中發現的日文書(劉樂賢1994:493)。王漢沖把這種包含每天要做的好事壞事的書叫做時間之書,說:“時間之書很多。”《歷忌之書》或《時之書》在歷代文學典籍的編年史中有相當的記載(蔣1995:172-176),可見它自清代就開始流傳。我們今天看到的歷法禁忌之書有很多註釋,除了二十四節氣、朔、月、上弦月、下弦月和日出、七十二候,還有年神方位、月神方位、每日吉兇神及其禁忌,另外五個姓氏是為修房、嫁周堂、歲以下行日、繁體九大行星七色而準備的。《歷忌之書》或《時書》中所包含的禁忌內容,即歷註中所包含的內容,也是古代官方歷書的重要內容。所以古代官方歷書的壹個重要作用其實就是“擇吉”,即選擇合適的時間做事情。只是到了民國時代“新歷法”改了之後,禁忌的內容才從官方歷書上消失了。今天的選日是以“選日總書”,或簡稱“總書”,是以“舊歷”為基礎的書,內容繁雜,術語繁多,多為專業選日先生所采用;在普通家庭中流傳的農家歷,除了包含農漁業信息等民俗相關知識外,還有日期禁忌的簡略選取,普通人很容易根據上面所包含的吉兇和禁忌來行動,可謂是壹般書籍的刪節版。同時,本研究指出,臺灣省家庭實際擁有農家歷的比率高達83.6%。《農家歷》中對招數的記載有擇日、風水、算命等。問卷分析顯示,“選擇吉日良辰”這壹項占總樣本的60.3%,是值得關註的事情(1984:34)。清代乾隆年間編纂整理的官方版《謝方書》共36卷,是選日學發展的成果。在《謝方書》中,我們可以看到古代擇日的事項。本卷所列選目,既有《清惠殿》所載《萬年書》的《禦用六十七物》、《民用三十七物》,又有《通書》所載的《通書選六十物》。這些選擇可以反映古代官員和人民在日常生活中所關心的事件。現在市面上出版的日本學書籍,都是對至今流行的常用條目進行梳理和解釋。這些項目的名稱也可以在農民日歷的日常分支中找到,它們是“適當”和“禁忌”的行動項目。根據李壹元和莊的選運條目,可分為十類,其中* * * 143條:1。生兒育女* * *七項。6.人生,十七項。2.婚禮習俗,* * *十壹。7.公務,* * *四。3.喪葬習俗,* * *十二。8.醫務,* * *三。4.祭祀和祈禱,* * * 15項。9.工商業經營,十三項。5.垂直建築(建築改造),* * * 47項。10.農、漁、牧、獵,* * *十四項。其中,婚喪習俗、宗教儀式和建築施工是經常由日期決定的主要項目,而其他如遷移、入戶、開市和安裝機械等也受到人們的歡迎(李壹元和莊1984:29)。由於擇日事項沿襲了古代的名稱,今天的人可能會感到陌生,因此其術語的特殊解釋往往見於擇日書籍和農民日歷的附加內容中,許多事件具有現代意義並繼續被接受。這些事件可以看作是壹個人成長過程中的伴隨事件,發生在出生、工作、結婚、死亡等人生階段。它們關系到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關系到壹個人或壹個家庭的事業興衰。根據這種性質,我們可以把它看作是壹種通過的儀式(van gennep 1960)。擇日時,神魔根據“神魔”判斷吉兇。根據歷法,有吉祥神(善神)或邪神(惡神),邪神也叫“邪”或“殺”。神邪神按其時間性分為年神、月神、太陽神、時神,神邪神所在的地方稱為神邪神的“理方”;當它是,它被稱為“時間的價值”。吉祥的靈魂促進事物成長或實現,而邪惡的靈魂導致破壞或毀滅。就是某個時間的吉兇,也就是看當時邪靈的吉兇。按照中國十日幹和十二地支所排定的年、月、日、時的時間,如果把它看成是四組“六十甲子”組合的連續符號,那麽樹幹和樹枝只是計數的籌碼。而十日幹、十二日支的含義,本來就是來源於植物的生長形態,被賦予了陰陽五行的特性,分別代表了氣的某種狀態,所以幹、支的編年法具有很強的“質”的意義。在傳統思維中,氣的五行在春夏秋冬表現為“盛、相、息、囚、死”的性質,而在十二月則有“壽、浴、冠帶、臨官、帝盛、衰、病、死、墓、絕、孕、養”的盛衰程度。幹與幹的關系是生命、反抗、沖動、結合;除了生、克制、沖突和結合,養與養還有會、罰、害的關系。年、月、日、時四組幹支之間有許多不同的關系,通過兩組的比較或幹支系統中陰陽五行的可能變化,可以明確某壹時間的氣的性質。擇日有神和邪神兩種,大部分是以支、四時數列,或者節氣來計算的。比如某年某月某日某時,樹枝與邪神相遇,組合成某種神與邪神;或者節氣前後幾天,也就是某個神出現的時候。這些計算必須要有數術的基礎理論,包括河圖、洛書、陰陽、五行、天幹、地支、新月、相、和弦、二十八夜、十二定律、八卦連日、納甲、九星舒、六宿、堪輿、天文歷法(歲、二十四節氣、太陽進出時間和方位)等等。還有壹種邪氣,不是從主支陰陽五行運行中衍生出來的,而是民間流傳下來的;或者說,雖然它是由陰陽五行主枝的運算衍生而來,但它的算法並不被正統的選擇者所認可,比如雷公箭、桃花魔、胎神、天狗、楊公姬等等。對於這樣的神和邪靈的存在,不同的術士持有不同的看法。至於客戶相信什麽,這取決於金藝琳先生的勸說和客戶自己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