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壹夫多妻是怎麽生活的?
壹夫多妻制下的性生活是怎樣的?
(1)
在中國古代,壹夫壹妻制本質上是壹夫多妻制,春秋戰國以後逐漸以制度的形式加以規範。壹夫多妻制主要在奴隸主、貴族和官僚中實行。當然,他們可以隨意玩弄女奴,但那與婚姻無關。女奴連小妾都算不上,只是男人發泄和拋棄的工具。壹夫多妻制在當時的民間是存在的,但並不普遍。就算有小妾,也不會很多。但皇帝、貴族、官僚的壹夫多妻制,往往是以官制的形式規定的。比如《禮記》最後壹段有這樣壹句話:“古代皇帝設六宮,三妃,九妾,二十七妃,八十壹禦。”
《李周》雲:“內戮教六宮以陰。”鄭思農註雲:“淫禮為婦禮。第六宮是最後五宮,也是第壹宮。王誌飛有壹百二十人:最後壹位,三位夫人,九位夫人,二十七位夫人,八十壹位夫人。”
春秋戰國時期,君主的妻妾從幾百人增加到幾十萬人。《孟子·盡心篇》說:“飯前方丈,侍奉嬪妃數百。”趙琪指出:“有許多妃子,以百計。“《墨子辭國篇》雲:“今之君,其畜也私也。大國累女人,小國累。“《管子·小匡篇》雲:“(齊)相公站在高臺上飲酒。田諸葛,不聽國政,卑辱,而女敬;九妾六妻,陳妾數千;食必肉,衣必繡,容氏凍饑,容氏治旅之弊,容氏治:崇尚卓越侏儒在先,聖賢在後;所以,國家不是越來越長。“《後漢書·荀爽傳》雲:“三代之季,無貞操。宮裏有幾百個陳阿娥。陽竭於上,陰離於下。“可見這壹時期帝王貴族的壹夫多妻和縱欲已經非常嚴重了。
周朝開始建立禮制,不僅規定了皇帝、諸侯、大夫的妻妾數量,還規定了同房的時間和順序。當時人們喜歡用天體、陰陽、歷法來決定事物的順序。就連嬪妃和皇帝貴族睡覺的順序也是根據月亮的盛衰來決定的。每個月的初壹到十五,月亮會逐漸變圓,然後在十五的時候會逐漸不圓。按照這個規律,從初壹到十五,地位較低的女生開始進入較高的位置,而從十六到三十,則是從較高的位置逐漸安排到較低的位置。
具體情況如下:壹日至九日,八十壹個禦女,每晚九人壹輪;從第10個到第12個,第27個老婆,每晚9個人壹輪;第十三回合九回合;第14輪第三夫人;15號,女王。第十六,女王;十七、三夫人;十八、九妻;從19號到21號,27號老婆,每天晚上9個人壹輪;從二十二日到三十日,八十壹個老婆出嫁,每晚九個人輪流。這種硬性規定可能是為了防止妃嬪爭寵。事實上,有些皇帝並不壹定嚴格遵循這壹規則。
另壹種說法是,皇後每晚與天子同寢,每五天休息壹天。這時其他嬪妃補位,所以9個嬪妃輪完壹次需要45天。天下妻子以下的嬪妃必須和九個妻子壹起侍候天子,而不能單獨侍候天子。
這種五天壹巡的制度也被周朝的諸侯所采用。諸侯* * *有九個老婆,其中壹個老婆也分甲、乙、丙、丁四組,每天晚上除了陪老婆,還要陪兩個側房。通常50歲以下的側房有睡主的權利,因為這種女人還有懷孕的能力;50歲以上不能和主睡覺。但這僅限於側室,而妻子(主室)不受年齡限制,總能與丈夫朝夕相處,共進退。大夫只有兩個妃子在壹起,以三天為壹輪;和士紳在壹起只能有壹個。妻子和妾的資格有嚴格的區別。壹般情況下,妻子可以從晚上壹直陪伴丈夫到第二天早上,而妾必須在午夜主睡著後離開。
因為天子與後妃同房的順序比較復雜,所以就產生了壹種叫“女史”的官員來掌握。
女人的歷史會讓嬪妃佩戴金銀銅等不同材質的戒指,以此來標識自己的身份,確定侍奉天子的順序;同時記錄下他們的日常言行,作為以後補貨的參考。在月經期間,嬪妃必須在臉頰兩側塗上紅色,以示生理狀況。據研究,塗胭脂的習俗是逐漸形成的,因為後來人們認為臉頰紅的女人更漂亮。
古代壹夫多妻制的壹個突出表現就是妾制。
婚姻制度的起源很早。它是從族外婚姻向原始社會的對偶婚演變過程中的壹種過渡形式,即“結婚時間長的男子有權娶其達到壹定年齡的姐妹。”《死子》壹書中推測姚娶二女為舜,且“妻為帝,妻為英”,大體可信。這種制度意味著當壹個女人結婚時,她必須和她同姓的侄子和奴隸結婚。《唯禮·婚禮》註:“古有娶女,必隨侄之味,故謂之出。”《易桂妹》雲:“桂妹為品,跛而幸。”想到可以穿著鞋子走路,就像壹瘸壹拐壹樣,是壹件好事。
春秋時期,各國統治者實行“齊”制度。比如《詩經·大雅·漢儀》:“韓侯娶妻...萬物隨之。”而七月“女人心難過,兒子差點壹起回家”,也叫結婚。
大約有15首詩把《詩經》中的“歸”字解釋為“嫁人”。清代的王先謙和姚繼衡把“公子”解釋為王子的女兒。詩的大意是,姑娘們采桑時突然傷心,恐怕會被顯微鏡拍到他面前。戰國時期,社會制度大變,婚姻制度衰落。妻子死亡,妻姐續婚的婚姻習俗,是婚姻制度的遺風。
妾就是所謂的小老婆,廂房,廂房。《谷亮傳·Xi公九年》:“不做妾。”《慧遠》:“妾取之,可遇君子而不可求夫妻。”嬪妃通常是來自下層的婦女。《禮記·季芳·簡媜》雲:“妾買者,因次而同公產。”
另外,凡是沒有被媒體罵過的女人,也叫小妾。《禮記》認為“奔跑者為妾”。他們飽受社會歧視,“他們的父母都很賤。”
妾制的產生雖然有壹定的歷史原因,但由於它是壹種非常不合理的婚姻制度,長期以來壹直主張廢除。比如《易經·葛卦》說:“水火相息。兩個女人同居,但誌向不壹樣,所以說她們是皮子。”但這種微弱的聲音在當時並沒有太大的作用,更難以取得實際效果。
這壹時期出現壹夫多妻制的原因有很多:
第壹,是母系制度的徹底崩潰和男權的延伸。男人把女人當成私有財產,既然是私有財產,當然是越多越好。
第二,部落戰爭和奴隸使用的結果。私有制引發了比過去廣泛得多、激烈得多的掠奪戰爭。通過戰爭,大量的婦女和兒童始終成為奴隸,被戰勝國任意占領。
第三,統治階級的放縱把女性當成玩物,同時把踐踏女性當成其權力的象征。
這正如吳敬超所說:“壹夫多妻制存在的主要原因是有錢有勢的人想要‘抗拒旋律’。
但在“禦調”二字之下,不知有多少人的幸福被輕輕毀掉。"
第四,孩子觀念的影響,老婆多就是孩子多,孩子多就是福氣多。
第四個原因可以多討論,因為孩子的觀念貫穿了中國幾千年的性和文化史(甚至可以追溯到原始社會)。這壹時期遺留下來的古籍和文物中都可以找到兒童的概念。比如王國維的《殷墟書氣後記》中就有“多子多孫”的字樣。
韋斯特馬克說:然而,人們想要擁有多個妻子的願望不僅僅是基於性動機,還包括性之外的東西,比如孩子、財富和權威,這些都足以誘惑他們。而無兒無女的妻子,或者說無兒無女的女兒,往往會讓男人產生求新匹配的要求。在東方國家,獲得子子孫孫是壹夫多妻制的主要原因。日本的納妾曾經被法律認可,其論據是生兒育女,繼承祖廟。古代杜興人的壹夫多妻制似乎是害怕沒有孩子就死去的主要原因之壹。同樣的動機在現代世界仍然存在。許多波斯人娶新妻子只是為了他們的第壹任妻子。雷恩說:“埃及男人不願放棄對不幸妻子的愛,卻把自己局限在孩子身上,這就是重婚的觀念。”僅僅因為壹開始不生育,或者因為生的是女孩而不是男孩,就認可或實行壹夫多妻制,這是很多民族的普遍做法。
上述情況也適用於中國古代。殷商民族當時處於農業相當發達,鄰裏仇人眾多的環境中,自然希望多妻,因為多妻可以多子,可以擴大自己的力量抵禦敵人,同時可以幫助農業生產,幫助家務勞動。
自周代建立宗法制度以來,子女觀念越來越強。比如《詩經》把女人的美德和孩子的善良做了比較:
?????????;妳的孩子很多很多,家庭興旺。??????????;妳的孩子很多很多,世代漫長。
????????;妳的孩子很多很多,很幸福。
《姚濤》這首詩也類似於《老虎》:
桃死則焚其榮,其子歸家,宜留在家中。桃之夭夭,有壹個道理。當兒子回來時,他應該呆在家裏。桃之夭夭,其葉蓁蓁,其子玉圭,應得其家。
也就是說,在“我的兒子回國”之後,“宜家的房間”和“宜家的人”無非是花、現實和樹葉,但它們應該能夠茁壯成長。
這種子女觀念在周代的發展,使壹夫多妻制更加確定。以後的皇帝、貴族、官僚的妻子,還有普通市民的小妾,經常以子女的繼承為借口。如《白虎童娶妻》雲:“天子娶九女,必重社稷,繼之。”又有雲:“卿博士,妻與妻有何分別?也是尊重先賢,繼承繼承人的事。”其實“廣繼位”可能只是壹個借口,性的目的永遠占據著很重要的位置。
動詞 (verb的縮寫)離婚
結婚和離婚都有。但是,因為女人依附於男人,男人可以和妻子離婚,女人卻不能離開丈夫。雖然這在漢代前後並不嚴格,但已經開始了。
在古代,男人離婚,婚姻關系就永遠停止了,這叫做“成妻”。但在貴族方面,並不直接稱呼,所以號稱其姐妹叫“賴鬼”,別人的姐妹叫“大圭”。如《左傳·春秋商》:“姜夫人家屬齊。左家曰,‘大圭也。’”(第十八條)“秋,檀伯奇歸。左氏道:‘出去。’”(《宣十六》)春天的正月,紀回來了。梁說:‘女人的義,是嫁人而歸;相反,我會回來的。" "(五)當然,對於普通人來說,沒有那麽多講究。當時成為妻子的原因主要有七個,稱為“去七次”。《戴笠李記人生核心碑》:“女去七回:不隨父母去,亦叛逆;無子,為其絕世也;殷,為其亂族也;哎,亂七八糟的;得了壹個厲害的病,因為它不能和* * * *壹起蓬勃發展;多言,為其別離親人;偷也是反義詞。"
但是,如果要加罪,總能找到解決的辦法。以上“七出”的壹些理由是完全站不住腳的,但“七出”之外還有壹些“理由”,就更荒謬了。比如《韓詩傳》說,孟子的妻子在房間裏蹲著,孟子要和她離婚。《韓非子·說林》曰:“魏人嫁子,教曰:‘須私積而為女;住在裏面很幸運。“他兒子私下積累,他姑姑卻覺得更私人。”
因為古代女子無私分娩,守衛者的女兒只留下壹些私房錢,在古人眼中幾乎等同於盜竊,所以被祖母趕出門外。
前面說了,古代男女結婚,表面上是男人結婚,實際上是公婆帶媳婦。他們的姻親有很大的權力,這代表了壹種氏族權力。有時候“成為妻子”不是丈夫決定的,而是公婆決定的。如《禮記》規定:“子極宜妻,父母不樂。壹個兒子不適合做妻子,父母說:“對兒子好壹點,對夫妻倆客氣壹點,千萬不能丟了身體。“也就是說,如果夫妻感情融洽,但公婆不喜歡她,可以‘娶’她;如果夫妻感情不好,但公婆喜歡這個兒媳婦,那也要“白頭偕老”。這種禮教和宗法制度真是可笑!
“出櫃”的女人當然很痛苦。周朝有個叫尚領的牧師,他結婚五年了,沒有孩子。然而,夫妻之間的關系非常好,但他的父親和哥哥強迫牧師尚領再次結婚。他的妻子得知此事後非常難過,在半夜傷心地哭了。
子木聽到了,
傷心居中,他在鋼琴上寫下了“永別了,鶴操”:
會比翅膀更好,第二天,
山河遙遠,路漫漫。
我睡不著,吃不下,忘了吃飯!
這首歌很真誠,感動了家人,所以還是夫妻。這只是壹個例外。不知道古代有多少女人“出”了喜結良緣,打鴛鴦。
但是,如果男人隨便“結婚”,婚姻家庭就不穩定,所以社會就不穩定。所以規定妻子有三種情況不能“結婚”,稱為“三不”。《孔子家語》說:“三不去者,必成親,有去無回;跟* * *多了三年的虧損;先窮後富。”當然,人們能在多大程度上執行這“三不”是另壹回事。
女人除了“out”,還經常被老公拋棄。其實“背叛”妻子和拋棄妻子沒有本質區別。可能是拋棄妻子比“背叛”妻子更不需要什麽“理由”。拋棄妻子大多是因為丈夫喜新厭舊。
比如《詩經》中的詩《谷峰》就是為此而唱的:
山谷來得又快又猛,烏雲密布,大雨滂沱。
夫妻同甘共苦,不應該生氣不相容。
不可能* * *去收拾菲律賓。
舊日的好話棄之不用:至死不可分離。
慢慢走出門,腳動心忍。
不要送遠的送近的,後者只知道送到門口。
誰叫茶苦?像水壹樣甜。
宴新昏,如兄。……
這首詩描寫了壹個被遺棄的妻子獨自行走,望著風雨交加的天空,傾吐著對忘恩負義的怨恨,喜新厭舊,傾吐著自己不幸的被遺棄。“善有善報,同歸於盡”的意思是想把過去的事說出來,發誓生死與共。現在“燕兒新隱隱,似兄”,丈夫又嫁了新人,親密如膠,比兄弟之情還親——多麽強烈的反差啊!因此,詩的序言中說,“在谷峰,這對夫婦也被冒犯了。保衛其上百姓,耽於婚禮,棄其舊室,夫妻分居,民族風俗傷。”
在《詩經·馮偉》中,有壹首題為《自保》的敘事詩,也很有特色:
自保,懷抱布匹交易絲綢;
當強盜來交易絲綢時,他們來找我。
送子涉氣,至於敦秋。
當我是強盜的時候,我沒有好的媒體。
子無怒,秋為期。
走墻的另壹邊才能回到海關。
沒看到復關,我哭了。
看到復關,我充滿了歡聲笑語。
呃,帕爾,身體沒有責任。
開著妳的車來賄賂我搬家。
桑葉在落下之前就茂盛了。
巢中,無桑。
我是女的,有什麽好擔心的!
學者的焦慮還是可以說的;
女子耿,不可說。
桑葚落了,黃了,落了。
自憐,可憐三歲。
祁水湯,漸車簾裙。
女人也是不快樂的,學者也是盡力而為的。
學者亦極無用,德二三。
三歲做女人累死人。
徹夜不眠,必有王朝。
言出必行,至於暴力。
哥哥不知道,但是他笑了。
靜下心來想想,妳會低頭自哀。
老在壹起總讓我抱怨。
齊有岸,紀有盤。
將軍角的宴會,談笑風生,信誓旦旦。
不去想就不去想。太可惜了!
這首詩描述了壹個女人從戀愛到結婚,最後被丈夫拋棄的不幸經歷。
她的丈夫是壹個小商人,從事布料貿易。過去,他常常哄她戀愛。結婚後,她日夜操勞,主持家務,不為貧窮所苦,恪守“白頭偕老”的誓言。三年的艱辛,丈夫變心了,忘記了曾經的“海誓山盟”,經常罵她,侮辱她,最後拋棄了她。這首詩生動真實地反映了在男女不平等的社會中,女性被“當作我們的家人拋棄”的憤懣和痛苦。
古人以詩詠棄婦之苦,歷朝歷代都有,其中不乏膾炙人口的,如漢末王燦的《棄婦賦》:
……
如果最後沒有開始,妳會開心壹陣子;
心蕩神移,忘舊婚棄之!
再比如三國時期曹植的《為婦賦》:
我很高興結了婚忘了妾,但我很難過愛受苦...
我恨見西方而不憐,哀嘆妳的不忠!
再比如唐代顧況的《棄婦》:
古人雖棄婦,有所歸;
今天的辭職,妳想去哪裏?
家破人亡,我哭著走自己的路。
回憶過去,我來和妳結婚,文君很忙。
而且同心結,值得妳安慰。
孤魂牽鳥,眼如流泉;
我咽不下那流泉,萬裏觀山路。
當妳看到妳的回歸,妳對我妾的回歸是舊的;
物是人非,新寵閆芳不錯。
反映棄婦的詩詞很多,因為社會生活中這樣的事情太多了。這些詩之所以能寫得如此悲壯生動,是因為女性的痛苦在社會生活中間太深了。
關於男人是否應該隨意拋棄妻子,從古至今兩千多年來壹直有兩種不同的觀點。壹種觀點是同情受傷的女人,另壹種觀點是為忘恩負義的男人辯護。漢朝有個叫王肅的人,博覽群書,多才多藝,很得皇帝賞識。王肅曾聘謝的女兒為妻,但他在首都執政後,皇帝娶了壹位公主。謝的女兒知道後,非常難過,寫了壹首五言詩獻給國王:
這是壹條細細的蠶,今天卻被用作制絲機;
我要壹個個拿下路,我還挺記得那段纏綿的時光。
公主知道這件事後,代表王肅寫了壹首詩感謝女兒:
針是穿針引線的物體,眼睛是不斷的線。
妳怎麽能接受妳必須縫新絲綢的時間?
公主的這首詩其實宣揚的是男人拋棄女人的理論。這首詩的意思是針孔裏總有壹根線。縫制新布時,自然要換壹根新線。我們怎麽能壹直用那根舊線呢?這種觀念其實反映了當時男性對於拋棄妻子,玩弄女性利益的態度。
(2)
在古代,由於戰亂頻繁,醫療水平低下,很多青壯年男性成為權貴不必要的犧牲品,形成了壹個嚴重的社會問題——性別比例失調。唯壹能糾正這種不平衡的,就是古老的婚姻制度——壹夫多妻制。如果把今天的壹夫壹妻制強加給古人,既不科學也不可能!同時,為了給眾多戰爭寡婦或其他寡婦壹個安身之所,古人對寡婦再嫁也采取了寬容的態度,這種態度至少從商周壹直延續到宋代。只是到了明代,朱成的理學成為社會主流意識後,人們的思想日益保守,也只是從這個時期開始,中國各方面的實力開始落後於歐洲。
閑話少說,言歸正傳。古人是壹夫多妻的,那麽他們的性生活是怎樣的呢?
我們中國人崇尚“禮”,凡事都要有規矩,夫妻生活也不例外。“李周。九妻》註:“女禦八十壹人,當九夜;二十七個女人,當三夜;九妻九人,當壹夜;三太太,做壹夜;過了壹夜。”這段話的意思是,周田字* * *,壹共有1,21個LP,職位最高的是侯,其次是夫人,然後是夫人,夫人,小姐。雖然LP那麽多,但周皇帝也不能亂來。而是將八十壹女分為九組,二十七女分為三組,九妻為壹組。每組九人陪皇上壹夜(哈哈,皇上不怕累,保重龍體!)三個小姐選壹個晚上,只有“皇後”地位最高,可以享受天子單獨過夜的權利!回合結束後我該做什麽?唐代出版的《女治》壹書說:從女貴妃到後輪,再從“背”到女貴妃到反輪,簡單地說,就是前輪和反輪。從這個角度來看,作為“女王”,妳可以連續兩次享受專屬夜的權利。白居易的“把所有的時間都浪費在她的盛宴和狂歡上,他的春天的情婦,他的夜晚的暴君”是對楊貴妃違反這壹遊戲規則的無奈嘆息!
同時,《女規》還記載了王子、學者、醫生等。:“諸侯有九女,甥女尼姑有兩禦,故需三日;後兩夜為四日,二夫人獻夜,故為五日。”“大夫若有壹妻二妾,禦之三日;君子有妻有妾,帝王二日。”需要註意的是,諸侯的第壹個老婆叫夫人,第二個老婆叫艾。夫人和艾各有兩個貼身丫鬟,分別是外甥和艾。到了士大夫的級別,就不能稱自己為夫人什麽的了,只能稱自己為妾。妳還記得《戰國策》裏“鄒忌諷刺齊王可教”的故事吧?鄒忌能在朝中見到齊王,說明他不是壹般人,而且有妻有妾,足以說明他是個“秀才”,雖然書上沒有說他是什麽階級。這叫:秀才不出門知天下事。)
古人雖有那麽多LP,但作為丈夫,還是有獨居的時候:《女規》說:“妻與月住側室”,“我總避女主,她不敢專夕。即使是今天,當她不在的時候,她也不敢專門在晚上。”“大姨媽”來了,老婆伺候不了老公,小妾也不敢跨過去,就算放過老公也不行!哈哈,妳懂嗎?這是慣例,壹個節日的例子!
古代如何安排壹夫多妻的性生活?
古代帝王的各種性生活管理制度我們就不多說了。安易如說得好,“宮裏是金墻青樓,皇帝是天下第壹大妓。”這個客戶做妓女真的很不容易,全世界都知道他性生活中的所有約束。那麽除了皇帝,古代的普通百姓是如何安排性生活的呢?《禮記》記載:“故妾雖老,未滿五十歲,必受五日之治。洗洗禁軍,小心衣裳,小心犄角,梳梳頭發,戴戴流蘇,掛掛。”親愛的,妻妾的順序和數量已經規定好了。好像壹夫多妻從來都不是什麽好事,多累多麻煩。而且,在古代,男性需要60歲才能停止履行性義務。
《考秘戲》第二卷,記述了壹份僅存殘章的明代家訓,從中也可得知古人對性生活的安排,如:
(1)(脫下四個字,還是‘妻妾日日勞作’)監督飯、首飾粉妝、串素牙牌等細事。如果妳在外面很快樂,妳只會因為性而快樂。就是天下有智主,有理有據。每個皇室的妻子和妃子都會很快等著他...
(2)街東有人,年輕力壯,妻妾早晚爭鬥。街西邊,黃毛彎,妻妾疲侍奉。他們怎麽能說自己精通房間,自己卻不知道。
(3)最近聽說有個官員納妾,三天後妻妾反目,不是真的。不如禁欲,新舊不離,讓新人立如床,供每壹個妾。5月6日就是這樣,只有這樣,這對夫婦才會結婚。讓丫鬟妾侍妳,是閨中樂終。
(4)人不可能沒有過錯,情況尷尬!如果妳不得不教,妳必須制定壹個政策,如果妳不改變它,政策是有分寸的。趴在沙發上揮桿,五次六次,但不是胯後,也不是尾後。偶爾會有壹個有責任的妃子被裸體捆綁,掛在柱子上,鞭打,打倒,甚至流血致死。彼此有害,閨房門是刑房。不要粗心大意。
在中國古代,男女都非常重視性生活,和飲食壹樣重要,甚至把性生活當成調解家庭糾紛的壹種方式。因此,在壹夫多妻制的家庭中,兩性關系的平衡極其重要,這使得性生活的相關規定成為家庭訓練的壹部分。在妻妾地位差別很大的古代,嬪妃和妻子平等享有的權利只有壹項,那就是性生活。在古代,很多人都貪戀嬪妃的美貌,而在古代,嬪妃還有更重要的責任,那就是生育。如果說妻子和丈夫是壹種公婆關系,那麽妾只是家庭生育工具。《禮記》:“妾買者,與其賤同財產。”同樣是和老公同枕,為老公生孩子,而我小妾的身份只是壹個買來的物品。在性生活方面,雖然她們可以享受與妻子同等甚至更好的權利,但地位仍然不高。比如古代規定,妻子不在,嬪妃不準和丈夫過夜,過了* * *,就要離開。
壹夫多妻制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男權社會中男性對女性的支配、壓迫和玩弄,讓男性滿足自身需求,多生孩子,而女性在性生活中處於被動的社會現象。?
論壹夫壹妻制和私有制
僅僅因為壹夫壹妻制是在某種生產方式的呵護下,就幻想壹夫壹妻制有壹天會崩潰,那只是壹廂情願。
公民個人是現代社會最基本的主體,壹夫壹妻制家庭是當今人類社會最基本的單位。這與生產資料密切相關。
當今世界,人類社會的私有制方興未艾,這是壹夫壹妻制最牢固的基礎之壹。最自私的人是生來要死的,越自私越在意私有財產的繼承。即使發達國家征收高額遺產稅,遺產、家庭、血緣、事業、版權等。必須有壹個定向延續的人生預期。無論是生前還是死後,只要子女、繼承和血緣關系不能消失,壹夫壹妻制就不可避免。或者可以說,壹夫壹妻制不僅是由男女作為夫妻的關系決定的,也是由縱向的代際關系決定的。
壹夫壹妻制和所有制已經聯姻,形成穩定的“壹夫壹妻制”。只要所有權還在上升,壹夫壹妻制就不能“離婚”。更重要的是,私有制的觀念已經內化為子女、父母、家庭、繼承的觀念。就連夫妻之間的“嫉妒”心態,也帶有濃厚的私有制影子。
生育觀念的弱化在壹定程度上是動搖壹夫壹妻制的因素,但作用非常有限。因為第壹,經濟發展的畸形,貧富差距的擴大,不能讓更多的人鄙視生育;第二,競爭的加劇不僅使競爭主體多元化,而且強化了“家庭作為競爭主體”;第三,再生產需要作為社會基本需要的地位不能從根本上動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