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佛學的教義理論可以簡單概括為“四諦”、“八正道”、“十二因緣”。其中,苦、定、滅、道四諦中,定也叫學,是壹種探索各種世間痛苦成因的理論。原始佛教認為,各種痛苦的根源在於人的貪、怒、癡。釋迦牟尼把它們比作“三毒”。這三毒中,只有“貪”能勉強劃到愛情的邊緣,至於肉,與此無關。
原始佛教中的“八正”是對“道”真理的具體闡述,包括:正見、正思、正言、正業、正命、正勤、正念、正定,能脫離各種世俗的痛苦,停止生死的輪回,達到涅槃的境界。其中“正業”是指符合佛教戒律,不殺生、不偷盜、不奸淫、不做壹切惡行的行為。“義”是指符合佛教的正義的生活,按照佛教的標準尋求衣食住行的必需品,努力修善止惡,在解脫的境界中取勝。這兩個原則只是反對過度的愛和奢侈的生活,並不要求信徒脫離“正義”的生活。
原始佛教傳入中土時,在逐漸漢化的過程中,許多不合理的教條和戒律被壹壹強加於原始佛教,最後佛教的本義被遺忘,實在可悲...
至於密宗,無論是東方教派還是西藏教派,都講究入世而不是出世,就像西藏教派是政教合壹的統治體系,而東方教派有非常有名的僧侶和士兵。他們不像中土佛教那樣要求信徒斷七情滅六欲,原因很簡單:連基本生活水平都達不到,怎麽入世拯救世界?
正是因為密宗對這個世界,也就是統治階級,有著超乎尋常的參與感。因此,自盛唐以來,中土密宗因中央集權的加強而逐漸被驅逐出中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