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什麽都知道,“我們必須註意它與其他運動形式的相似之處。”但特別重要的是要註意它的特殊性,即註意它與其他事物運動形式的質的區別。只有註意這壹點,才有可能區分事物。”《毛澤東選集》第1卷,第283頁]。我們不僅要知道宗教和迷信的相似之處,還要知道它們的特殊之處。只有這樣才能區分宗教和迷信。
宗教和迷信都是以有神論為基礎,相信和崇拜神或超自然力量,這是它們的相似之處。宗教發展史上的早期原始宗教是“多神教”或“拜物教”,是無定形的、不成熟的。比如有些宗教沒有宗教教義,沒有宗教組織,甚至沒有宗教名稱。這個原始宗教包含了什麽:
第壹,人的頭腦中有有神論的觀念,這是宗教產生的條件;
第二,人們為“人格化的神和代表它們的偶像”舉行祭祀儀式,以祈求自然事物的神靈保佑和消災;
第三,社會上還有主持祭祀的人。最初是族長兼任,後來有了專職人員。
在整個原始社會,宗教和迷信的界限很難分清,形成了宗教和迷信並存的狀態。人類進入階級社會後,出現了定型的、完整的、系統的宗教,如佛教、伊斯蘭教、基督教、猶太教、印度教、道教等。此後,以巫術、驅魔為特征的迷信活動逐漸從宗教中分離出來,形成了壹種庸俗的鬼神迷信。在我國歷史上,壹些鬼神迷信早在奴隸社會就存在,但大部分產生於封建社會。所以這種鬼神迷信壹般被稱為封建迷信。
宗教和封建迷信有明顯的區別。宗教是壹種特定形式的思想信仰和世界觀,它只是支配人們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的幻想在人們頭腦中的反映。在這種反思中,人類的力量表現為超人的力量?quot[ZW(《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354頁[ZW]]宗教仍然是某種形式的文化現象,它在哲學、文學、藝術和倫理學等社會學領域和醫學、化學、天文學、生命科學等自然科學領域留下了豐富的文化遺產。
歷史上,宗教已經成為世界各國人民文化交流的重要組成部分。宗教也是由思想信仰相同的人組成的社會實體,即與宗教信仰和宗教感情相適應的宗教儀式和宗教組織組成的社會實體。對於正常的宗教信仰和活動,只要引導好,就會有利於社會穩定和民族團結。封建迷信源於有神論,但不是宗教。
在我國,封建迷信主要是指那些神、巫、迷信職業者利用封建社會遺留下來的巫術耍花招、騙人、騙人、害人的活動,如請神仙下凡、驅鬼治病、看骨相、測字算命、看風水等等。這種封建迷信活動起著破壞社會秩序、擾亂人心、損害人民健康的作用。另外,我們國家真正信仰宗教的人不多,但是很多人相信鬼神和命運。他們有時燒香磕頭,祈求上帝保佑他們。如果把宗教和迷信當作壹回事,勢必把任何相信鬼神和命運的人都當成“宗教信徒”,這不僅理論上荒謬,實踐上也是有害的。
我們黨和國家在對待宗教信仰、封建迷信活動和壹般迷信活動的問題上,歷來有明確的政策界限。對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基督教等主要宗教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護正常的宗教信仰和活動。所有被取締的反動教派、神、巫都不允許恢復活動。凡是用謊言騙人害人的,都將被嚴厲取締,繩之以法。我國刑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組織、利用封建迷信、邪教進行反革命活動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第165條規定:“巫師,利用迷信散布謠言,騙取財物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對於以看算命、算命、風水等為生的迷信專業人士。,主要是教育、說服、幫助他們自食其力,自食其力。不要搞這種靠迷信騙人的活動。如果他們不遵守,也應該依法取締。對於群眾的壹般迷信活動,只能采取教育引導的方法,通過普及科學文化知識,提高他們的思想覺悟,破除迷信思想。
目前在壹些地方,值得關註。壹個是早已被禁止的神巫死灰復燃,迷信專業人士也重操舊業,導致封建迷信活動擡頭。少數基層幹部不清楚什麽是正常的宗教信仰,什麽是封建迷信活動,有的甚至支持或參與封建迷信活動。另壹種是有的人不僅信教動機低,而且宗教意識差。他們只知正典不知教義,具有壹定的盲目性。所以,把宗教信仰和鬼神迷信混為壹談,也助長了封建迷信活動。
為什麽人們不分種族、民族、地域、歷史階段、社會發展程度,都會有宗教信仰?這是壹個非常復雜的問題,但毫無疑問,宗教信仰可以被視為全人類的普遍特征。信仰是人類的壹種本能天賦,是對宇宙命運和歷史的壹種整體的先驗意識,是支配其他壹切意識形式的最高意識形式,是對人類存在完整性的壹種反思。
“宗教的本質既不是思想也不是行動,而是感知和情感。它希望將宇宙形象化,聚精會神地傾聽宇宙本身的展示和活動,渴望孩子般的被動性被宇宙的直接影響所捕捉和豐富。”
宗教情感理論的創始人施萊爾馬赫是這樣解釋宗教的本質的。的確,在原始人類智力不發達的原始社會,人類對日月星辰的運行、晝夜溫度的變化、自身生命的存在越來越迷茫,對死亡產生了極大的恐懼,對主宰人類命運的自然力量和社會力量背後的巨大超自然超社會力量產生了不可抗拒的崇拜感。他以虔誠的態度“仰望”這種偉大的力量,對它產生信任感和依賴感,希望借助自己無限的終極力量解決自己的恐懼和困惑。人類不斷地盡可能地描述和表達這種終極無限的力量。在人類思維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發展的不同階段,在生活環境的不同地域,這種終極無限力量的形象和本質表現是不同的,形成的宗教經典體系、宗教儀式和規章制度也是不同的,即宗教感情的外在載體和表現形式也是非常不同的。
在原始社會,由於人的大腦思維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相當低下,人類與蟲蛇鳥獸交往,物化了這種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於是就有了各民族針對各種動物或樹木的不同圖騰崇拜,並形成了壹系列繁瑣的習俗和禮儀。巫術就在這個時候產生了。巫術展示了人類與這種神秘的無限力量之間的交流。中國原始社會發生重大事件時,人們會通過占蔔等方式向天庭請示,希望得到天庭的啟示,以便在重大決策時能夠順利進行。聖經裏有很多先知的故事。他們只是接受了神的啟示,然後表達並教導給人,使人的行為符合神的旨意——即對神絕對的虔誠,“愛鄰”。在這種終極無限的表達中,每個民族都受到自身文化發展、地理環境和思維語言能力的影響。所以每個民族的終極無限都是以不同的方式呈現的。在古希臘,是以宙斯為首的多神論者;在希伯來文化中,妳必須絕對服從主的指示;在中國古代,這個終極無限就是“天”。天不是人格化的無限力量,但它無疑像西方的神壹樣,以其令人生畏的神秘力量激起了人們感激、恐怖、崇拜等復雜的情感。從君主到黎族人民,做了違背仁義的事,上帝都能懲罰。中國人總是努力做到見風使舵,做好事。
隨著人類思維能力、生產經驗、知識體系和自我意識的不斷發展,宗教信仰體系也在不斷完善。宗教的創始人在教義中加入了現實社會的道德標準,教導信徒按照道德標準行事。隨著人們理性能力的不斷提高,宗教的捍衛者們對上帝作為終極實體的證明層出不窮,圍繞信仰與理性的爭論也不斷重復,爭論不休。而有些人質疑上帝的存在,不斷與宗教的捍衛者就上帝展開辯論。即使在同壹宗教內部,圍繞著證明上帝的不同方式,正統與異端之爭更加激烈。既然信仰來源於人類對超自然力量的恐懼和對掌握自己命運的力量的困惑,既然信仰來源於感覺和情緒,為什麽要用人類不完美的理性來證明這種終極實體的存在呢?信仰和理性是兩個不同層面的概念,為什麽要放在壹起考慮?人類總是用今天的成就來否定和嘲笑昨天的無知,對上帝的認識也在不斷發展,充滿了人們的偏見和天真。可憐的上帝!
上帝在我心中,不需要外人證明他的存在。
為什麽不能讓壹切恢復原狀?為什麽不從最原始的感覺、體驗、情感中去體驗上帝的存在呢?《聖經》(舊約)是希伯來民族與周邊民族的長期鬥爭。先知記載了壹些私人的宗教感情,統壹了對主和希伯來民族的忠誠,使希伯來民族在歷次困難中團結壹致,共渡難關。聖經是整個西方民族的精神食糧。上帝在每個人的心中,只有真正感受到上帝的存在,才能對基督教產生強烈的信仰。聖經和傳教士只是上帝在人們心中信仰的催化劑,他們的目的只是激發人們心中的宗教感情。
“對我來說,上帝比任何思想、事物或人都更真實。我確實感覺到了他的存在。我感覺他在明媚的陽光下,在細雨中,當他在祈禱贊美的時候,我對他說話就像對壹個朋友說話,我們的言語極其愉快。他壹遍又壹遍的回答我,他的話語往往清晰易懂,讓我的耳朵仿佛承載了他的聲音;總的來說,他的話會在我心裏留下深刻的印象。”
“上帝像自然界的空氣壹樣圍繞著我。他比我的呼吸更接近我。事實上,我在神裏面生活、移動和存在。
有時候,我好像站在他面前和他說話。禱告必須得到回應,有時這些回應以直接和壓倒性的方式揭示了他的存在和力量。
我感覺到壹種存在,強大有力,卻又舒適愉悅,盤旋在我的頭頂。有時候,它似乎用有力的臂膀擁抱我。"
對於這些個人的情感體驗,有人會問,會有多真實?即使是真的,也有人用現代心理學成果來分析,說這些只是人的心理反映。事實上,壹個沒有宗教信仰的人很難理解真正信仰的人的個人感受。宗教情感論的反對者反駁說,把宗教的本質定義為信徒的個人體驗並不具有普遍性,宗教情感只是壹種難以把握的神秘感覺。
但是,這種觀點的出發點是概念的理論推導。宗教信仰首先是壹種私人的心理體驗,其次是在特定的民族歷史環境中被先賢們解釋並總結為壹系列的理論體系、宗教儀式和宗教節日。在閱讀宗教經典和宗教儀式的過程中,個人神秘的宗教感情被喚起,人開始與神溝通,人的宗教信仰更加堅定和堅定。換句話說,私人的宗教感情被客觀化,泛化為宗教經典理論和宗教儀式。宗教感情被對象化,從而超越了狹隘的私人性,具有了公共性。在這壹過程中,人類的倫理、文化、藝術、政治理念借助這壹載體註入信仰主體的信仰之中。因此,對宗教情感論的批判可以在壹定程度上消解其批判性。人類的宗教感情之所以能在特定的情境中被喚起,激起人們* * *的聲音,在於人類與生俱來的信仰本能,這種信仰本能是普遍的,潛在地存在於每壹個人身上。當某種生活經歷或生活背景發生變化時,人們對自己的命運、社會和宇宙進行反思,在壹瞬間感受到壹種終極實體的召喚。雖然每個人的具體人生經歷不同,但對命運和人生的思考是相同的。每個人都會面對死亡的到來,會不由自主地去感受和揣測現實之外的世界,感受終極存在對個人命運和社會歷史進程的掌控。關於這個終極實體的壹系列復雜的個體感受和情緒,在對象化之後,試圖激發其他信徒的宗教感情。
宗教信仰,從壹種私人的個體經驗和心理感受,物化為壹個特定的民族,具有壹系列的理論經典、宗教儀式、規章制度,無論對信徒還是對整個社會和民族都具有重要意義。對於壹個個體來說,當他在無法把握自己命運的時候迷茫,當他對死亡和未來產生不確定的恐懼的時候,如果皈依上帝,他會相信上帝與他同在,會感受到來自上帝的愛和力量,不會陷入無助的絕望,失去生存的勇氣。對社會而言,宗教信仰是凝聚社會成員、增強社會向心力和團結力、使人們樹立有利於社會穩定的道德觀念的強大精神武器。沒有壹個民族可以在沒有宗教信仰的情況下在地球上長久立足,但是每個民族對上帝的定義都不壹樣。
對宗教信仰要寬容,不能用自己的宗教信仰否定別人的宗教信仰,也不能用自己的不信否定別人的宗教信仰。隨著人類的不斷發展,宗教信仰將在社會整合中發揮巨大作用。
中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國人民和中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我國刑法第251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非法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權利,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是我們黨和政府的壹貫政策。對於封建迷信活動,中國的壹貫政策是堅決依法取締。打擊壹切危害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封建迷信。我國刑法第三百條規定:“組織、利用會門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封建迷信活動不受國家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