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曰:“不為則已,為天也。”不到則亡。“意思是說,順其自然不取決於人的好惡,順其自然就是天命。當人知道了命運的作用,就不應該去違背它,而是“接受它”,也就是知道了命運。他認為現實中人的財富、享受、生死都是由命運決定的,每個人改變命運的企圖就是努力。這樣,人就會安於命運,不會不滿,不會抱怨別人,甚至不會反抗。為了說明當時倫理制度的合理性,孟子特意談到了順從君主。宗法制並沒有違背天命,把孝道作為仁義的基礎,也就是人性。那麽,人性的本質就成了孟子無法回避的話題,也成了他和其他學者爭論的話題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