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有人認為,所謂六年沖刺,三年沖刺,男性是兩倍,女性是19。都說雞與狗(雞與狗不和)、龍與虎(龍虎相鬥)、虎與羊(羊落虎口)、蛇與鼠(蛇吞鼠)難成雙成對,只有在我們認為已經完成之後才能談婚論嫁。訂婚前先討論家庭,再討論“小禮物”。在結婚的年代,我們討價還價。
聘書上說,男方要送“過去的書”,俗稱“紅綠書紙”(裏面夾兩層紅綠紙),女方要送“批復”,俗稱“文定”。以前夫妻吵架,老婆經常說我有“紅綠書紙”來綁老公。“文定”之後,選好運結婚,選店家的“好日子”。親友送禮,婚禮多以現金、幸福、快樂為軸心,書籍則以“100年、57年”、“天生壹對”為輔。結婚禮物多為繡花或緞質被子、被子或器皿,還有紅棗、花生、桂花、蓮子等,意為“早產”。
前壹天,新郎拿著紅紙“誌丹”,邀請長輩親友辦喜宴(昊瑞酒)。壹個長輩要在名字下面寫壹個“知道”字。前壹天,等待兔子是壹個習俗。雙方家長請孩子吃饅頭、蛤蜊、肘子、栗子、蓮子,討論“五子收”抽獎。三五天前的好日子,男人給女人“轎子前的擔子”,壹般是兩只鵝,1塊肉,兩條魚等等。
為了看嫁妝,男人把它搬到女人面前,女人把它放在大廳裏給人看。這叫“見嫁妝”。餐具上蓋著紅線,衣服用檀香熏制,箱底有幾枚銀幣,俗稱“箱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