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婚禮習俗
觀察和評估未來配偶或兒子的合適性
孩子未成年,父母會找媒人做媒。壹旦喜歡上了,雙方就互相拜訪,互相觀摩。其間,相親對象吃對方做的雞蛋和面條,就算說婚了。然後,雙方討論了彩禮、嫁妝、彩禮等條件。
八字男女經媒人撮合後,媒人會通過雙方出生年月日時的生日貼,請算命先生判定吉兇。
雙方談好訂婚條件後,男方會選擇壹個吉日,準備金戒指、首飾等禮物,部分訂婚的錢以及糖果、香煙等禮物,送到女方家裏。女方父母收禮,分給親戚朋友鄰居,說明女兒已經許配給別人了。
選擇日期時,男方把選定的婚期寫在紅紙帖上,送到女方家。男女都開始選擇自己的運氣,量身定做自己的衣服。
送婚
姑娘出嫁,親朋好友送壹批衣服或生活用品祝賀,俗稱“送嫁”。女孩接受禮物後,要把“石榴”面包、白蛋糕、紅飯團和豬肉送給親戚朋友,以示感謝。
催婚
俗稱“擡轎子腳”,即婚禮前兩天,男方要按照約定的物品和數量,把所有的禮物送到女方家,最多八個禮盤。
去接新娘(坐轎子)來參加婚禮
婚禮前夕,新郎新娘要“悶頭”,洗澡,齋戒。新娘的頭是開臉(用細繩把臉上的頭發擰下來),打扮壹下,紮壹個高高的發髻;新郎只剪頭發,刮胡子,戴帽子,在帽子上系壹個紅發髻,插兩朵紅玫瑰,穿禮服和外套。婚禮當天上午,男方用紅轎子或轎子和彩旗,邀請十音八音前來迎娶。
(指新娘和新郎)向天地行禮
新娘的轎子到了新郎家的頭上,除了新郎之外的所有家庭成員都要避開,把竈堂裏的柴火熄滅,意思是“新娘進門不怒,親戚不使轎子頭沖”,這樣以後全家人就和睦相處了。新娘下了轎子後,被媒人和兩個孩子領進了大廳。
走出大廳
拜堂後,新娘由新郎、“花童”(即伴娘)和媒人介紹進入洞房。在媒人的指示下,新郎用扇子將新娘的“面紗”向上攪動三次,然後新娘摘下面紗,脫下外套。然後自己打扮,臉上塗脂抹粉,戴上珍珠屏風,插上金銀首飾和紅花。然後在媒人的陪同下,慢慢走出大殿,行了壹個“出殿禮”。儀式結束後,新郎新娘由媒人帶領去見翁姑以及前來祝賀的長輩和親戚。拜的人要還紅土印,俗稱“壓拜”。拜完之後,新娘回到洞房,直到第二天才能離開房間。
婚後第三天,女方準備了壹份“花盤換”,由姐夫送到男方家,看望新婚的親戚。
返回
俗稱“掉轉馬頭”。在壹個名門望族,結婚第三天中午,新郎新娘在八色旗隊的陪同下,坐著綠色的轎子回到父母家。晚上,新婚夫婦需要回家。
這是哈爾濱的婚俗,東北這邊也壹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