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去學校所在的教育局領取並填寫申請表。(妳必須提供發起人的相關資質,學歷學位證書等。)經過審批,發放許可證後,方可開辦學校。
第二個層次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營業執照註冊為法人(驗資證明、經營場所等)。);
第三個層次是稅務登記。最後註冊資金壹般在10萬以上,法律手續都在上面。
開辦輔導班需要準備的文件有營業執照,申請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管理好這些證件,就可以合法經營店鋪,壹步壹步走向光明的未來,享受富裕的生活。
所有辦學申請人應提交以下材料:
1.街道辦事處(公社或單位)介紹信及本人戶籍、簡歷、學歷或技術等級證明。
2.辦學申請書。內容包括:培養目標、修業年限、辦學規模、教學計劃、師資來源、收費標準、教學場所和設備等。
3.民辦學校必須遵守國家法律,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政策,保證教學質量。教學人員和教學設備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第壹條:舉辦者必須有明確的歷史,品行端正,具有相當的文化水平、專業水平和辦學能力,能夠親自授課,經常主持校務。
第二條教學人員必須有明確的歷史,品行端正,具有與其所授學科相適應的文化水平、專業知識和教學能力,有必要的教學場所和設備,有必要的教學和管理制度。每學期結束或學完壹門課程後,必須舉行畢業考試,考試成績須報區(縣)工農(職工)教育處備查。
第四條民辦學校接受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委托培養學生時,必須經區(縣)工農(職工)教育辦公室會同區(縣)勞動或文化部門審查批準。民辦學校必須與委托單位簽訂培訓合同,並認真履行。
第五條民辦補習學校(班)的名稱、校牌、印章必須標明“民辦”字樣。
第六條:經批準的民辦補習學校(班)變更辦學規模和教學內容的,必須按照第二條規定的方式重新申請審批。
第七條民辦學校可以參照有關部門收取學費的規定向學生收取學費。必須建立必要的金融體系。舉辦者、教職工和其他辦學人員的報酬,應當通過民主協商確定。
第八條政府對民辦學校辦學成績優異者予以表彰;管理混亂、教學質量差的學校(班)可能會被勒令關閉。
第九條義務教育教師不收學費,舉辦者和教職工不要報酬的,可以不履行本辦法所列審批程序。
第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