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漢語中,“俗人”壹詞的本義是指不當官或在家不當官的人。《說文》“士:事也。數字以壹開頭,以十結尾,從壹到十。”學者就是懂數學、懂道理的人,也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知識分子。中華民族是壹個崇尚知識的民族。學者在古代受到人們的尊敬,以四民(士、農、工、商)為首。人們常常稱呼男性為“X士”,如國士、元士、鄉士等。還有壹個女的是秀才,女的是行者。學者則稱為進士、石秀、季氏、軍師等。,而那些不是官員的人則有許多名字,如隱士、伊勢、處士和俗人。雖然對於不當官的人有各種各樣的稱呼,但是中國歷史上真正的隱士和隱士是很少的,大部分都可以稱為俗人或者處士。
“居士”這個稱呼起源更早。自古有之,《禮記·玉藻》:“居士之綬帶。”鄭玄註:“俗人亦道處士。”《韓非子·外儲說右上》:“齊國東海上,有兩個人,壹個俗人,壹個石化坤弟,他們爭辯說:‘我不在乎皇帝,我不在乎諸侯,我靠種地吃飯,我挖井喝水,我不要別人的東西。’“因為居士有才華,有人格,有道德,有修行,所以受人尊敬。如《舒威·林如·陸川·靖宇》:“其叔居顯要位,地位相同,而靖宇止於園舍。他的感情都在農村,他卑微而順從,他自鳴得意。因此,他是壹個俗人。”“北史魏?《列傳》:“我孤獨自足,我是俗人。”所以,作為壹個門外漢,妳甚至可以避亂避災,如《三國誌·魏徵·胡·趙傳》:“狼等人附關羽於南,羽於兵,亦為賊也。他們到了陸渾南部的樂亭,發誓相見,說:‘胡居士也是聖人,誰也不能犯他的部落。’壹溪賴昭,鹹而無懼。又如《南史·虞傳》:“因鮑不可諫,恐其禍,而被俗人所服,以拒之。”可見居士對百姓的影響之大。中國史書中常有隱逸傳記,俗人在文化史中有很高的地位。所以居士這個詞進壹步成為了壹個尊稱。
隨著佛教的深入廣泛傳播和中印文化的逐漸融合,漢語中的許多詞語都增加了新的含義,其文化含義也因此更加深刻,如居士壹詞。在梵語中,Kulapati這個詞,最接近中國居士的意思,指的是壹個居家過日子的人,壹個生活富裕的人,壹個在家立誌信佛的人。中文翻譯成俗人。梵語中的另壹個詞grhapati(Drhapati),最初是指古印度工商業中的富人,後來是積累財富、有德行的人的總稱。中文翻譯成長輩、居士、父母,再翻譯成俗人。姚琴和鳩摩羅什翻譯的《維摩詰經》在敘述中呼喚長者(grhapati),在與維摩詰的對話中呼喚俗人。可以看出,這兩個詞雖然在梵語中是敬語,但含義和用途是不同的。即從德行和財富的角度來看,維摩詰可以稱得上是壹位長者;從在家修行佛法的角度來說,他被稱為俗人。後來人們常把這兩個字翻譯成俗人,中國的俗人壹詞又增添了新的含義。此外,在梵語中,Upāsakā這個詞被翻譯成Youpo Sai、清心石、金石南等。,即接近奉三寶的意思,壹般稱受“五戒”者。在梵語中,upāsiā壹詞被翻譯成尤婆伊、清心女、近物女,意思是接近奉三寶的意思,壹般稱為受“五戒”約束的女子。這兩個字只是佛教中的通用術語,含義與居士不同,後來被尊為居士。這些翻譯和稱謂使“居士”壹詞在漢語中的含義增多,混淆不清。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壹是翻譯簡化,即用壹個字翻譯多個相似的名字;二是因為漢語中的“居士”壹詞在長期的發展中有著深刻的文化意蘊,很容易被人們接受和理解。
在中國,“俗人”二字主要集中在天賦和道德上。而印度則是財富和道德並重,有重道德的傾向。很多內外典對“居士”壹詞都有解釋,但都很復雜。相對來說,宋慕安山青的《祖庭詩苑》要簡單壹點。此書有三雲:“凡有四德者,謂之居士。第壹,不求官;第二,少欲積德;第三,財富很大;第四,啟蒙運動以來的道安”當然,不壹定要具備這四種美德才能被稱為俗人。其實妳只需要具備壹種或多種美德,就可以被稱為俗人。如果要嚴格的把四德結合起來,佛教史上也就那麽幾個俗人,比如印度的維摩和胡仙,中國梁朝的傅大師,唐代的龐居士。佛經主要是明代朱所編的《佛教金湯傳》、清代彭的《俗人傳》,而那些專門為在家經歷過“三歸”、“五戒”的女性所作的傳記,則被稱為《祐婆儀誌》。從這些作品的名字和人物的選擇,可以看出作者對居士壹詞的理解還是有壹定的差異的。佛教傳入中國後,與佛教相關的人數最多。
而且道教中也有自稱居士的,如宋財《鐵圍山談》卷四:“變法後,道教徒開始興盛,羽士多因援江南故事而被冠以金門羽客、道士、居士等名號。”所以有時候很難分辨壹個佛教居士是道家居士還是儒家居士。
因為“居士”壹詞有著深刻的文化意蘊,比如《祖庭詩苑》中提到的“四德”,“居士”壹詞包含了很多人們認為的優秀品質,不求有功,為官為貴;有德行的人受人尊敬;有錢的人,容易布施,行仁義;自悟巧妙。所以文人也稱自己為居士,以示不求仕途升遷,隱退安祥,或仕途失意,如李白(青蓮居士)、白居易(香山居士)、歐陽修(劉壹居士)、蘇軾(東坡居士)、李清照(易安居士)。甚至有些皇帝會大顯身手,修善功,自稱居士。這些有的和佛教有關,有的和佛教無關。情況很復雜。和尚在家裏常常把普通人尊為俗人,在家裏也樂於這樣做。比如《儒林外史》第二十章,“(老和尚)說,‘俗人,妳別急,說妳兇,妳就走運了;如果妳有些高山流水,都算在我老和尚頭上。“《花月痕》第二十回:“老倪與朱赤雙手交叉,道:‘俗人何處?有些人甚至以被稱為俗人為榮,比如魯迅《慶祝上海南京光復的壹面》所嘲諷的那種人:“壹個喝酒吃肉的有錢人,只要吃壹頓素飯,就可以被稱為俗人,也可以算作信徒。”這些都是中國文化中特有的現象,值得深入探討。
總之,“居士”這個詞內涵豐富,令人費解。之所以會出現這種現象,是因為這個詞是兩種語言的融合,也就是把梵語的意思融入了漢語,擴大了意思。同時在日常稱呼上具有習慣性和隨意性。儒釋道都有居士。所以只能根據具體的語言環境來確定所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