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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誰死後連自己的祖墳都進不去?

關於入祖墳安葬的資格,我首先想到的是清東陵和清西陵的壹個小細節,即清帝和後來的陵墓到了道光之後,沒有“兩柱門”,是位於陵墓正門和“十五宮”之間的壹個石柱門。道光以後就沒有這樣的設定了,因為道光以後所有掌權的人都失去了土地,包括慈禧太後。這是清朝皇帝家的葬規。失去土地的人是沒有資格設立“兩柱門”的,這和題目中進入祖墳的資格有異曲同工之妙。

所謂進祖墳的資格,無非是考慮祖墳的風水和對後代的影響。

“被埋的人也生氣。說完,氣逐風散,界水止。古人聚而止,故謂之風水。”——《葬書》

中國古代喪葬是壹件很講究的事情。它不僅禮儀復雜,而且非常重視墳墓的位置。尤其是壹個家庭祖墳的位置,壹定要找風水師來探。名門望族的祖墳不惜重金定位洞穴。這些喪葬禮儀和祖墳風水也被穿插在中國文化中。我們現在說的“五服”主要是指親屬之間的距離關系,但它的起源是葬禮時的五種喪服,如“截衰、崔子、大公、肖紅、昏迷”。在傳統的喪葬禮儀中,男性為死者穿上不同的喪服,而這種不同取決於男性與死者的關系,於是就演變成了親人之間的距離。

祖墳的選址也是如此。自古就有壹種說法,祖墳的風水直接影響家族和後代的命運,所以選址特別謹慎。壹旦確定了祖墳的地理位置,就會圍繞著祖墳的風水定下很多規矩,比如祖墳上不能有帶刺的樹,祖墳的四個方向不能有墻角或水渠。封建帝王有時為了民族氣運,會對自己的祖墳下手,比如明末破壞晉國皇陵,意在斷絕女真龍脈,永保大明山。這種行為看似迂腐,但也說明風水的影響在中國古代是深入人心的。

古代祖墳的風水不僅僅表現在墳墓本身,在長期的文化積澱中,很多種類的死人對祖墳風水都是不利的。限制死者入祖墳安葬的主要依據是子女婚姻、死亡原因和職業影響。

結婚生子

"如果孩子死了沒有妻子,或者死了的女人被埋在壹起."——《元代婦女傳》

壹般來說,男人未婚先死,是沒有資格進祖墳的。在古代,適婚年齡的男人不能娶老婆,屬於光棍,被視為壹種恥辱。他死後進祖墳,會影響後代的興旺。壹般人們會給男性立另壹座墳,但是在壹個大家庭中,這種另壹座墳被稱為孤兒墳,也會影響家族後代的興旺,所以在壹個大家庭中,這個問題會通過鬼婚來解決。比如三國時期,曹操的愛子曹沖早逝,曹操就把死去的甄小姐聘為曹沖的妻子,壹起安葬。根據曹操墓的發掘,曹沖墓屬於安陽魏墓,說明鬼婚解決了進入祖墳的資格問題。

同樣,未婚先死的女性也不允許進入祖墳。這很好理解,因為女人要嫁人。女性壹般隨丈夫去男性的祖墳,多為隨夫葬,也有合葬、殉葬等形式。所以,如果壹個女人沒結婚就去世了,壹般家庭都會在遠離祖墳的地方立壹個“姑姑墳”。女兒不能嫁到古代也是壹種恥辱。排除祖墳也是為了避免影響後代的婚姻。為了解決婦女孤墳問題,明末清初形成了壹種特殊的喪葬方式,叫做“立骨屍”,即在村民中,如果有未婚男女死亡,就合葬在壹起,男女雙方家庭都成為公婆,稱為“骨屍親戚”。同時,下葬後會舉行結婚儀式,男女雙方的父親、母親等家人都會哭。

子女的情況是決定能否進祖墳的重要因素。古有“不孝三子,無子為大”之說。如果壹個男人婚後沒有孩子,他可以由他的兄弟收養。這種收養是為了保留男人進祖墳的資格。而女性是享受不到這種領養紅利的。如果不能生育,最大的可能就是離婚,即符合與妻子離婚“七取三”制度中的“49歲以下無子女”,其次是不能進男方祖墳。

死因

古人不僅怕死,還怕死。所以死者的死因對祖墳的埋葬有很大的影響,其中死者不能進祖墳是潛規則,這也是受佛教文化傳播的影響,即因果報應和善惡輪回會對後代產生影響。

“這是生命的終結,但我還沒有出生。七七天之內,希望所有的骨肉都好,我會幫妳的。但以後會跟行業報。如果妳是壹個罪人,幾千年後妳將永遠無法解脫。如果有五宗無罪之罪,妳將墮入地獄,搶劫千萬人,妳將永遠受罪。”——《藏經》

在佛教中,暴死的主要原因是非自然死亡,即妳不會死,但妳最終會死。如果小病轉為大病,這種死因壹般不會限制死者在祖墳安葬。佛教中的暴死還包括八種:監禁致死、因過度殺戮而突然暴斃、火燒、溺水、動物咬傷、墜崖、中毒、饑餓。此外,古人更看重的是橫死,如女子分娩時死亡,對丈夫和家庭都大大不利,壹般不準入祖墳;再比如死於壹場大病,對後代健康成長不利,不進祖墳。

再比如英年早逝的小兒子。習俗自古講究英年早逝者屬天譴,葬於祖墳會對家族未來運勢不吉利。自殺屬於未完的人生,結束自己的生命。是逆天,是大不孝,不準進祖墳。這些因素也因人而異,但漢族的喪葬習俗大部分都會遵循,包括學習清朝入關後的漢族喪葬習俗。很多帝王的陵墓,明明在地宮裏留有壹席之地,卻沒有想辦法安葬後妃。這是因素之壹。

職業影響

古人的職業主要從兩個方面影響被埋祖墳的資格:壹是與子女和死因有關,二是與古代尊卑倫理有關。

在封建社會,男人是氏族的附庸,女人是男人的附庸。傳宗接代是壹個家庭的任務和責任。男人如果從事不能承擔傳宗接代任務的行業,就不能葬在祖墳裏,類似於上面提到的太監、和尚等子女的原因。僧人屬於寺廟體系中的職業,死後有自己的寺廟安排,與家人無關。宦官服役期滿後,幾乎無法回歸家庭生活。他們不僅不能傳宗接代,而且是壹個不完整的選擇。在古代社會,沒有人會願意當太監,除非家裏窮。這個職業既可憐又可悲。

在古代,乞丐這個職業並不單純是壹個貧窮潦倒的人。據史料記載,宋代就出現了職業乞丐。他們是有組織、有紀律的職業群體,但這些人是典型的不孝之輩,也就是孟子所說的“懶於四枝”。這樣的人,無論社會地位還是封建禮教,都是家族的恥辱,不能葬在祖墳裏。

說到社會地位,就不得不說中國古代流行的“三教九流”的說法,就像《禮記》裏說的“棺有厚薄,人有貴賤。”顧名思義,三教指儒釋道,九流通過社會發展和分工分為上中下三等。對於社會行業也有“三教九流五行八功”的說法,這反映了中國古代行業的劣根性,很多行業被人唾棄和看不起。

基本上來說,冷門職業總結為:壹級演員,二流推手,三流王八,四流王八,五刮,六搓,七妓,八盜,九吹。二流的tui指的是馬車夫的職業,烏龜指的是女巫的職業,烏龜指的是半夜敲鐘的更夫。

不用說,在古代,最被鄙視的職業,他們是有錢人家無情的代表和玩物。如果壹個家庭有壹個表演者,這將是壹個家庭的恥辱。值得壹提的是,古代的妓女並不是壹類人。妓女出賣肉體,在妓院工作,妓女只在妓院娛樂和工作。所以古代壹大家子娶了青樓女子,也沒人說娶了青樓女子。從這個角度來說,妓女和演員是壹種職業,同樣不受歡迎。就算嫁入大戶人家,也進不了大戶人家的祖墳。

跳神的女巫和算命的、算命的是壹類的。他們經常有泄露秘密的問題。這種人在陰間大受追捧,但到了陰間就要受到懲罰,不能進祖墳。先說理發師,在古代是壹個很特殊的行業。古人說“身受肌膚之親”。掉頭發就像砍掉腦袋。三國時期,曹操的車踏入農田時,是剪發而不是砍頭,以示軍紀嚴明。可見理發師是在做“殺人”這樣的生意。類似的還有劊子手和屠夫。這兩個職業真的是殺的太多了,這種人不應該進祖墳。

綜上所述,古代很多職業限制死者入祖墳,主要是封建思想造成的。放眼今天,過去的演員和今天的娛樂明星差不多,但他們成為社會的上層,也得益於社會的發展進步。在物質文明充足的今天,人們更加渴望精神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