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廣州市對“房中房”的基本定義是:
1.擅自損壞或者改變房屋承重結構和主體結構,影響房屋安全的;2.將無防水要求的房間或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3.將衛生間改為下層居民的臥室、客廳(廳)、書房或者廚房,存在重大消防和治安隱患,群眾意見較大的,違法改建房屋。
也是明確確定“房中房”的基本標準。是否是“房中之房”,還要看專家的考察。
安全
相關工程通常涉及拆除原有的非結構性隔墻,增加新的非結構性隔墻,安裝新的衛生間和廚房,修改或增加內部排水系統,加厚平臺以掩埋新的或修改的排水管道,以及挖掘額外的門道或通風孔。如果相關工程質量不好,可能會影響建築物的安全和衛生,包括多挖門道,多挖通風孔,影響耐火結構,排水工程不當漏水,過多加隔墻,加厚平臺,使建築物超負荷。
今天過半?大樓後樓梯被封,深水埗地區最慘。萬壹發生火災,將無處可逃。2065 438+01 6月,香港土瓜灣馬頭圍道壹棟54年樓齡的建築因為大量“?房”,結果壹場火災造成了4死19傷的慘劇。
2011,11花園街攤點發生火災,波及花園街188至194多棟,造成9死34傷。房子擋住了後樓梯,影響了逃生。